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2019〕50号)和《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闻县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府办〔2019〕30号)文件精神,在2021年的工作中,我局主动作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及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合力解决住建领域民营企业房地产项目投资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上级领导的统筹和指导下,徐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工建系统运行至今,使用情况良好,取得一定成效。通过落实网上审批全流程全覆盖、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电子证照,合并办理事项2项(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合并办理),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减免办事手续,调整行政许可审批时序48项,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为市场主体营造出更加简便、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有效助力企业稳投资。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情况
(一)工建系统运行情况。2021年,我县职能部门审批22个项目,收到服务申请办件52件,受理办件29件,受理率55.8%;电子证照发放10张(不含变更);审批事项大类62个,办理覆盖4个审批事项,覆盖率15.5%;并联审批办理13件。
(二)审批部门落实情况。
1.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我局相关部门审批启用了“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以下简称“该办理模式”),具体如下:
一是该办理模式适用范围按照《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 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闻县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徐发改[2019]393号)文件执行;二是该办理模式指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在具备主审材料、但暂时缺少可容缺报审材料(以下简称“容缺材料”)的情形下,经项目单位自愿申请、书面承诺按照规定补齐,审批部门可以先行办理。三是该办理模式遵循“自愿申请、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原则。四是该办理模式适用于项目开工之前需办理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政府内部管理、强制性中介服务等事项。
2.该办理模式启用以来,先后容缺+承诺审批了6个项目,分别为:1.徐闻县五里中学综合楼、2.湛江市徐闻县下桥车站撬装加油装置、3.徐闻县第五中学教学楼等项目的特殊消防审查事项;4.徐闻县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5.徐闻县雷州环半岛公路南段供水管道工程、6.徐闻县城区配水管道新增工程项目等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核发事项。加快了项目前期推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企业一致的好评。
二、主要问题
整合事项数量、并联审批横向纵向涉及的部门和机构繁多,由于人手不足,经验不足,导致审批信息横向联系延后或有错漏。如:设计机构出施工图、审图机构出施工图审核意见、规划局审批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审核意见、造价部门根据施工图出具控制价用于招投标、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准备和城乡建委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等等相关事项,这一系列的工作都需要指导建设单位在申请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协商、推进、开展并联审批。
三、解决方法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到位。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指导企业运用并联审批压缩时间成本、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由县领导牵头,分管部门主抓,具体工作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并指定专门部门专人具体负责,形成任务、人员和措施“三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到位。在责任单位的统筹协调下,分管部门具体抓,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整合部门事项,全力推进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严抓重点,措施落实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工作重点难点,商讨解决问题方法。从明确并联工作架构、整合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调整办事指南内容、完善信息交换渠道,提升窗口服务指导水平、加大宣传力度等七个方面入手,深入分析,逐条落实,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而努力,让社会满意,群众满意。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