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解读方案

  一、修订背景

  2013年11月30日,徐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在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和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多年过去,《旧管理办法》与新政策、产业实际发展需求脱节,缺乏时效性。根据《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国知办发保字〔2024〕1号)“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体系”任务中关于“推动制定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专门法规,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健全规范保护管理政策体系”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修订《徐闻县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二、修订依据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

  2、《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三、修订内容

  1、新增上位法依据

  由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等新规定的出台,在《管理办法》中对地理标志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2、执行标准更新

  删除已废止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愚公楼菠萝》(DB 44/T 965—2011),替换为《地理标志产品 愚公楼菠萝》(DB 4408/T 7)

  3、机构表述调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改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县技术监督局”改为“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4、专用标志使用规范

  明确专用标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统一图案、名称及使用要求,规范专用标志使用。增互联网、广告、展会等使用场景,覆盖线上线下全场景使用需求,符合商业实际发展。细化申请流程为县市场局实地核验、市局形式审查、省局审核、国家局合格审查,明确申请材料清单。

  5、生产者与销售者责任强化

  获准使用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管理规范或者规则组织生产经营,建立生产、仓储、销售台账和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鼓励质量分级。销售者需建立进货验收和可追溯制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6、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明确

  明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监督,建立标志使用年报制度,定期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细化9类侵权行为,包括产地外使用、冒用标志、伪造标志等。新增注销情形,如主体资格丧失、迁出产地、未按标准生产等,完善准入准出机制。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计六章二十二条,共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总则部分,包括制定的法律依据、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的定义、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管理办法》适用对象及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归属等。

  二是组织机构,包括成立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及其工作职责。

  三是专用标志,包括专用标志组成、申请使用专用标志所需要的资料、程序、专用标志使用方法等。

  四是生产和销售,包括生产者质量责任、溯源制度及销售要求。

  五是管理监督,包括对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监管主体、违规情形、注销条件及法律责任的明确等。

  六是附则,规定了《管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有效期限。



徐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闻县愚公楼菠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徐府规〔202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