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5年上半年第一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徐闻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徐闻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三、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提醒申报者:网上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选择的认定机构须为湛江市教育局且现场确认点名称为徐闻县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
四、网报时间安排
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两个阶段都可报名人员范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国考合格人员、全日制应届师范生、全日制应届非师范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报第一阶段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30,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按所选认定机构确认点的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材料确认。请注意查阅“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五、现场确认
已通过网上申报者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现场确认才算完成。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湛江市徐闻县徐海路155号徐闻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203室。徐闻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9-4810691。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4月21日至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现场确认时需本人携带如下资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申请人在提交户口簿原件前需认真核对其信息及盖章是否完整,如有缺失请提前到有关部门完善。)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并提交一张居住证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并提交一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要上传相关证件,已核验的也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具体详情见附件4)。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申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要上传普通话证书,已核验的也需要提拱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体检时间:3月21日至4月21日。
申请人下载打印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A4双面打印一份,填好个人相关信息),于现场审核确认前自行到我县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徐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也可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并取得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相片要求。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以及教师资格证、体检表粘贴照片须三者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且不戴眼镜正面1寸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六、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具体时间以徐闻县教育局通知时间为准,证书领取地址为徐闻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203室。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徐闻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如需代领,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原件。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报名,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个人承诺书》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须三者一致,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六)《个人承诺书》可以线上直接横向签名,《个人承诺书》要认真检查,确保正确无误。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或显示不完整,可重新上传,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七)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附件:
徐闻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