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闻县2018年度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为了做到在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统一补偿标准,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科学地维护被征地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县政府在每年年初制订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分不同用地项目和不同所在地乡镇(街道),据土地产能确定补偿标准。

  二、留用地安置按乡镇(街道)的地区等别,尽可能地采取留用地折算为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办理。

  三、建设用地视不同类型而定,同时结合解决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量化土地使用价值给予补偿。

  四、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据实际登记而定,尽量考虑群众的实际给予补偿。

  五、该方案系作为一般工作依据,在实施过程中个别特殊情况由征地工作机构研究报县政府(国土资源局)裁定。

   

       

  


 徐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