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府通〔202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锦和镇洋尾村洋尾经济合作社属下的村集体土地。现将本批次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1.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利益需要(徐闻县海上风电配套码头用地)。
2.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锦和镇洋尾村东侧,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8576公顷(合12.864亩),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0.6231公顷(合9.3465亩),其余土地为国有土地。
四、公告期限: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1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和测绘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收土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2025年7月11日之前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锦和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人:陈一瑜,188-0250-2421)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当地政府调查结果为准。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徐闻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