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 语(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党政全面工作。
二、符国校(副局长、主任科员、党组成员):协助局长抓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分管财务股、村镇城镇规划建设股、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创卫、燃气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站(含图审)、计生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行政执法。
三、李永能(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和规划建设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分管人事股、关工委、老干、党廉、信访、综治、维稳、散装水泥办、城监大队、建设管理组工作。
四、梁志陆(副局长、党委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分管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监理所(含监理公司和测绘队)。负责分管范围内行政执法。
五、詹贤圣(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城市规划股、城市建设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社工委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行政执法。
六、李家森(主任科员、党组成员):分管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办、办证大厅、党建、小车队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行政执法。
七、谢 省(副主任科员、党组成员):分管住宅与房地产开发股、茅屋房改造、危房改造、拆迁、扶贫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行政执法。
八、李 达(副主任科员、党组成员):分管住房保障办公室、城乡建设档案室、造价管理站(含造价咨询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行政执法。
九、钟 智(党组成员、人事股长):分管办公室、普法、殡改、国家安全防线工作。
十、柯陈进(主任科员):协助李家森同志分管工作。
十一、蒋惠清(副主任科员):协助钟智同志分管工作。
执行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