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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徐闻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25MB2D091077/2024-00038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徐闻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8-10
名称: 房东被拘留!因为这事,小区群里“炸”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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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被拘留!因为这事,小区群里“炸”了!

发布日期:2024-08-13  浏览次数:-

近日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针对

辖区内发生的两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其中两名房东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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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自燃引发火灾

2024年5月2日,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一自建房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楼道处电动自行车正在猛烈燃烧,现场浓烟滚滚。经及时处置,火势被迅速扑灭,现场营救、疏散被困群众16人(含1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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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消防员疏散被困群众

经调查,该起火灾为出口处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引发。该自建房在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集中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

最终,陈姓房东因未有效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导致火灾蔓延,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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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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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线”充电引发火灾

2024年6月26日,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一自建房因租客在民房天井内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消防救援人员紧急营救住客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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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被烧毁的电动自行车

经调查,该自建房于天井处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且普遍存在“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房东未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且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
最终,起火电动自行车车主因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郑姓房东也因未有效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受到同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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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和房东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罚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有哪些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