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矿安〔20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巩固和深化矿山瞒报事故“大起底”成果,严厉打击矿山瞒报事故行为,维护矿山良好安全生产秩序,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现场监控
二、加强现场监督
三、畅通举报渠道
四、压实属地责任
五、严惩瞒报行为
六、用好奖励制度
七、开展警示曝光
八、实施联合惩戒
九、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