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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徐闻县下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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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湛江市徐闻县下桥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7-11
名称: 下桥镇村(居)委会三防工作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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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桥镇村(居)委会三防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07-11  浏览次数:-

下桥镇村(居)委会三防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汛期台风、暴雨等灾害防御工作,防范和减少风灾、雨灾造成的损失,特此制定三防工作制度。

    一、时间及机构: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村委会要成立村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包片村干部和各自然村小组长任成员。并将名单报镇三防办。

    二、三防工作职责:

    1、负责在汛期做好村辖区内堤围、水库、低洼地带等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镇三防办报告。

    2、收到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加强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防岗位责任制,落实“五个百分百”(出海船只百分之百回港,海上作业人员百分之百上岸避险,回港船只百分之百落实防灾措施,四个危险区域(暴潮巨浪高危区、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百分之百安全撤离),并督促检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危房居住人员等的转移情况,发生灾情时及时帮助转移群众,确保不留一人,不留死角。

    3、灾后,及时统计上报灾情情况,积极发动群众恢复生产。

    三、巡查方式:防汛巡查按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进行。同时,根据镇三防办的要求,要进行台风前、台风中、台风后巡查,确保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