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徐闻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徐闻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徐闻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徐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we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徐闻县水利发展规划;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主要业务工作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和指导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地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工程 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农业供水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节水管理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县级权限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指导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跨地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贯彻落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和指导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地域水事纠纷。

  12.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实施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和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和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当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管,强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编制了《徐闻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局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徐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wen.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徐闻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站为徐闻县政府网站。       

  本机关主要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1、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采取印发文件、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网上发布等多种形式公布政府文件、信息、公告,保障公众和企业的知情权;       

  2、通过徐闻县水务局综合办公楼七楼,介绍水务建设和管理等多项信息服务;       

  3、推行电子政务,实施阳光工程。电子政务包括项目申报、审批、审核、核准、批复、人事任免、报表等,以及事项的要求、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内容,以方便公众查询与投诉;       

  4、在徐闻县水务局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信箱,建立互动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解答和援助。       

  ●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徐闻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徐闻县水务局办公室,接受申请地址为徐闻县徐城红旗二路43号,邮编为524100,接受申请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0759-4878831,传真0759-4878116。 电子信箱:swj4878831@163.com      

  ●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将由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徐闻县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徐闻县红旗二路43号 邮政编码 524100

  办公时: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4878831 

  电子信箱:Swj4878831@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徐闻县水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徐闻县水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