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种植的苦麦菜及菜心进行风险监测,结果两种蔬菜样品均检出含有毒死蜱。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2月7日,南海区农业农村局再次对当事人种植的蔬菜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蔬菜样品7个。
2021年2月10日,南海区农业农村局收到2月7日监督抽查的7个蔬菜样品的检验报告,结果显示,除苦麦菜样品未检出禁限用农药外,其余6个样品均检出不同含量的毒死蜱,其中2月6日曾喷施农药的菜心样品,检出毒死蜱含量11.2mg/kg。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送达当事人,并责令当事人不得销售含有毒死蜱的蔬菜,同时敦促当地社区加强监管,防止当事人将不合格蔬菜采收上市。当事人签收检验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2021年2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的菜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检出含有毒死蜱的6 个蔬菜样品的地块均没有采摘收割的痕迹。当事人主动提出对该6块菜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喷施了除草剂。经询问了解,当事人承认毒死蜱农药只是喷施于菜心,未喷过其他蔬菜。当事人认为其他蔬菜检出含有毒死蜱,是因其喷施完毒死蜱后,未清洗农药喷雾器,直接添加叶面肥喷施其他蔬菜,以及收集田间被毒死蜱农药污染的沟渠水,重复用于浇菜所致。
按照两法衔接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