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学党史 办实事”
金秋助学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李希书记关于关爱保护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帮助解决我县困难群众子女上学难问题,根据《湛江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定,县民政局决定开展“学党史 办实事”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因在境内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和高中(中专、技校、职高)教育,经教育部门救助后仍需负担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具体包括以下三类对象:
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本县在册低保对象子女;
3.本县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
二、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二)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在校证明或有效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并书面授权查询核对。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确保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一是通过政策内部宣传,让镇、村干部进一步了解救助政策。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或家庭,特别是子女上学困难家庭进行更精准的帮扶,更好的发挥临时救助等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二是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民政对象多、入户稽查多的优势,积极组织人员在入户核查、走访慰问的同时与群众面对面宣讲,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利用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形式,深层次、多方位的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
徐闻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