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2024年和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和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和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政府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政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政府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政府编制了《徐闻县和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领导分工、政府机构、机构职能。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党工委名义发布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三)政务动态

  主要包括:本政府重要会议、活动。

  (四)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年度部门决算和基本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工作报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七)其他

  主要包括:区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鉴、人事任免事项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政府网上信息公开网站为:http://admin.xuwen.gov.cn/

  本政府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镇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 (地址:徐闻县和安镇向阳街060号)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申请处理

  本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政府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政府免费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政府信息公开及受理工作机构为:徐闻县和安镇政务公开工作小组

  办公地址:徐闻县和安镇向阳街060号政府大院内

  邮政编码:524155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4207179 传真:0759-4209093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政府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政府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政府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政府投诉举报(投诉机关:徐闻县和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电话:0759-4207179,传真:0759-4207179,电子邮箱:xwheanz2009@163.com,办公地址:徐闻县和安镇向阳街060号,邮政编码:524155,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