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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25598981666U/2024-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4-23
名称: 关于再次征求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小学部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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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求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小学部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3  浏览次数:-

    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向我局提出调整小学部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精神,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并参照同类型学校的收费标准拟定了调价方案,计划从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3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联系电话:0759-4852532;邮箱:xwwjj@126.com。

  特此公示



  附件: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小学部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小学部学费和

  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拟定标准

(最高限价)

学费

8000(含财政补助)

1.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2.学费标准含财政生均拨款:学校按“先减后缴”方式收取学费,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3.民办学校可以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但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费。

住宿费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