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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徐闻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25007118829J/2023-00056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徐闻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8-24
名称: 中共徐闻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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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闻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4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月20日至4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履职尽责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度和广度不够。县财政局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仅仅停留在会议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未能根据县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专题学习贯彻、部署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财政工作不够深入具体。

整改进展:长期坚持整改。县财政局党组将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县财政工作实际情况、工作重点进行部署研究,指导促进县财政工作。4月26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讲话精神;5月23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会议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6月2日党组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7月1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 以中国特色财政为中国式现代化做好服务》。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理论学习不规范。一是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不规范。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进展:长期坚持整改。一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以党组会议形式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我局党组会议已于3月17日、7月4日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二是2022年10月起,已安排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配有专门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笔记本。三是督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做好学习笔记工作,及时巩固学习成果,鼓励交流心得体会,多学多思,将理论知识运用到财政工作中。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2021年,县财政局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进展:长期坚持整改。结合县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我局党组会议已于3月17日、7月4日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

       4.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县财政局党组共12次会议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5月23日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已印发《徐闻县财政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全面深化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等会议学习成效。从4月20日至7月20日,一共开展了6次党组会议、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党员大会,1次学习会,3次支部大会,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财政理论能力。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力,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讨论“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一是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规范。二是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讨论“大额资金支出”事项。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5月23日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徐闻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该制度。制度通过后,通过采取决策制度,已讨论决定单项在5万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事项3次,人事调整事项3次,制度、方案等事项3次。

       6.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风险防控管理滞后。2019年机构改革后徐闻县财政局各内设机构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县财政局一直沿用2016年制定的《徐闻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设机构(中心)的职能职责不清晰、不明确,导致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滞后。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已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方案,各股室(中心)已于6月底前完善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初稿。按照2019年机构改革后的《徐闻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内的职能,参照1+8+X模式进行调整更新,制订1个内部控制基本制度、8个专项风险管理办法、23个股室(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原股室(中心)内部控制制度25项,2019年机构改革后撤销4个股室,新增2个股室,按照三定方案职能更新调整共23项内部控制制度。目前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正在部署修订工作,为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还需待上级文件下达再次按要求修改完善才能正式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总结内部控制工作,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成册。

       7.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支付进度靠后。

       整改进展: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推进。一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收入,提高本级地方财力。二是敦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涉农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审核和申请项目资金。三是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探索实行差异化的资金调度方式,及时审核和拨付项目资金,争取保障涉农资金高位运行。

       8 .部门预算编制不严谨,存在没有预算用款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按照实际情况,非必要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请款,不得用于支出。同时,已于2023年6月组织召开预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要求。

       9.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履行不到位一是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截至2022年10月,徐闻县财政局未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和监督工作规划,也未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二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自2019年至今,县财政局未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的纪律问题,也没有向有关单位移交过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只是以整改建议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整改。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监督检查制度按照财政部、财政厅的文件执行;财政局监督办每年按照上级财政要求制定年度监督工作总结和计划,已对局内内控制度进行监督,正在更新调整。二是我县根据省市的要求,于4月10日开展徐闻县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已完成阶段性进展,并及时将相关自查报告反馈至湛江市财政局。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情况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项目1个,涉及金额34.5万元,截至2023年6月底单位已退还整改完成。

       10.履行财政投资审核职责不力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1.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是对全县出租出借的资产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二是没有按照《徐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徐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的规定开展相关的专项检查工作;三是2020年1月至2022年10月,县财政局没有组织开展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工作。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7月8日,中洪腾翔已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到我局进行备案。二是原海洋渔业局办公楼现已列入我县“三旧”改造拆迁建筑范围,我县正在办理拆迁工作,根据县“三旧”改造拆迁领导小组会议布置要求,该楼层不得再对外出租使用。为此,徐闻县农业农村局对原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二楼约200平方米办公用房不再属整改范围。三是今年8月3至4日在徐闻县委党校为期2天4期的全县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培训,培训内容为《湛江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常用功能操作》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处置解读》,培训人数近 400人,通过培训,使各单位能再次重温资产管理文件,提高认识,充分了解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另外,通过培训,不但使各业务人员掌握理论知识,懂得工作操作流程,而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能熟练操作。四是4月18日我局已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湛江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现已完成阶段性检查工作。另外,在2016至2018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每年下发《关于做好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操作上报,上报时,由各单位对上报统计数据的核实、领导签名、单位盖章,送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审核后上报。

        12.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不够到位、入库不及时,罚没款收入监督管理滞后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3.管财理财能力不足,财政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4.政府采购工作监管不规范。一是监督政府采购单位备案不严谨。二是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59号)第一点云平台内容: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执行、采购合同备案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二是5月18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徐闻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有关单位开展检查,目前已对第二人民医院、城北中心小学、妇幼保健院、第七小学、第四中学、春蕾小学、南山镇人民政府、南山镇财政所、曲界镇人民政府、曲界镇财政所、角尾乡人民政府、角尾乡财政所、迈陈镇人民政府、迈陈镇财政所、城北乡人民政府、城北乡财政所、西连镇人民政府、西连财政所、地方公路局、第三小学等20家采购单位抽查完成,主要存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机构岗位设立、政府采购人员职能分工等不健全、不明确、不更新问题,并要求检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二)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基层财政所所长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突出。一是基层财政所正、副所长办公用房超标。经统计,徐闻县财政局15个基层财政所,除开发区财政局外,其他14个基层财政所所长办公室均超标(南山、前山所的副所长办公室也超标),其中超过规定标准50%共有6个,和安所23.87平方米、下洋所22.31平方米、南山所18.67平方米(副所长15.3平方米)、徐城所18.60平方米、曲界所17.32平方米、城北所15.17平方米。二是未建立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经班子会议讨论,已于7月13日,制定并印发《徐闻县财政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二是14间超标办公用房已按照制度整改完毕。

      2.基层财政所食堂管理不规范,超标准用餐。一是基层财政所未按食堂管理制度标准用餐,伙食费用过高。根据《徐闻县乡镇财政系统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第5、6条规定,菜肴购买人均标准为:早餐8元/人、正餐20元/人。经统计,徐闻县财政局共有基层财政所15个,2020、2021年连续两年干部职工年人均伙食支出超过1万元的共有10个,分别是前山所、和安所、下洋所、龙塘所、锦和所、下桥所、曲界所、徐城所、角尾所、新寮所(其中,连续两年年人均伙食超过2万元的有和安所分别是2.02万元和2.07万元,前山所分别是2.2万元和2.1万元,每天人均伙食标准近100元)。二是个别基层财政所管理不规范,职工不按规定缴纳个人用餐费用或个人缴费部分不入账等。根据《徐闻县乡镇财政系统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第6条规定,用餐人员伙食缴费标准:早餐2元/人、正餐元6/人。迈陈镇财政所自2020年至今用餐人员均未按照规定进行缴纳个人自付的伙食费;西连镇财政所未将职工个人缴纳的伙食费计入财政所的账务中进行管理,只由炊事员个人自行管理,存在资金管理廉政风险。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6月已对人均伙食超标严重的和安、前山、下洋、龙塘、锦和、下桥、曲界、徐城、角尾、新寮等财政所予以全局通报;二是迈陈财政所已对个人未缴伙食费依规进行缴纳,涉及金额23670元,涉及人员9人,涉及个人金额23670元,目前已全部追缴退回;三是我局已对财务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伙食费标准,以后各财政所伙食标准统一参考财政局内控制度执行。标准为早餐2元/人、中、晚餐6元/人。

       3.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混乱,存在较大监管漏洞。一是“一车一卡一台账”制度执行不严,报销油费发票现象仍较为普遍。财政局机关及基层财政所17辆公务用车均未能落实“单车核算”和“一车一卡一台账”制度,均未绑定固定加油卡,其中开发区财政分局、角尾乡、西连、曲界、和安、迈陈、前山、南山、下桥、下洋财政所等10个单位没有办理公车加油卡。二是未按规定绑定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17辆公务用车,除局机关、西连所共2辆公务用车,其他机关及基层所的15辆公车均未安装或绑定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三是未按规定在公务用车平台录入运行数据。仅下洋、新寮财政所录入今年以来的公务用车加油信息,其他基层所未在用车平台录入运行数据。四是“私车公养”问题时有发生。该局下属和安、龙塘财政所时任所长违规使用公款对个人私家车加油和报销修理费(违规款项已经主动退回)。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除曲界、锦和和新寮公车已无法使用正在报批报废和处置程序(曲界所公车(粤GKW663)购于2007年5月,该车已经使用了16年,出现严重老化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锦和财政所公车,车牌号粤G2A606,排气量(升)1.6(含)升以下(汽油),该车在2011年9月购入,属于我单位在编车辆,行驶里程也已达到17 万公里左右,该公车于2021年起已坏;新寮财政所公车,车牌号粤GGA926,行驶里程18万公里左右,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以上需进行报废处理)。根据徐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东徐闻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隶属关系的批复》文件,广东徐闻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为徐闻县财政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同时加挂海安财政所牌子。因县委编办反映广东徐闻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与徐闻县财政局的隶属关系不明确,需重新认定,暂无法办理广东徐闻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的法人证,故无法绑定固定加油卡外;其他乡镇财政所已于5月底对公务用车绑定固定加油卡和车载卫星定位终端;二是2023年5月起,除曲界、锦和、新寮及海安财政所外,其他乡镇财政所每月末定期对公务用车加油信息进行录入,不再报销油费。三是6月已对和安、龙塘财政所时任所长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局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对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进行检查。

        4.存在铺张浪费问题,未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个别基层所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如:角尾乡财政所一年内购置2套会议室桌椅等共56500元,其中2019年12月31日购买会议室会议桌一张、会议椅30张及其他办公桌椅等共花费34500元;2020年8月13日购买会议室会议桌一张、会议椅20张、办公椅9张及其他办公桌椅等共花费22000元。2020年5月,角尾乡财政所在已有1辆公务用车的情况下,购买一辆两轮电动车(2499元),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而且没有进行资产登记。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经调查,角尾乡财政所党建工作会议室属实需要采购上述桌椅,通过跟家具厂定制购买用于党支部开展党建学习、党员活动等,已购买的桌椅也已列入资产登记,随时可以备查。另外,角尾财政所4月28日已完成对电动车进行资产登记并向局办公室报备;二是反思自查,各财政所已在5月底对各自所内是否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进行自查,目前暂未发现“铺张浪费”情况。三是各财政所已在5月底完成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集中学习活动,深刻认识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现金支付,存在资金管理风险。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对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监督管理不严。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现象,但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干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二是基层财政所违规出租国有资产。如:2014月10日,南山财政所出租办公楼一楼约90平方米的3间铺面,没有经过集体讨论,也没有经县财政局审批。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徐闻县财政局考

勤和请(休、补)假制度(试行)》,5月9日、5月25日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办公室对各部门上下班纪律情况和日常考勤登记等情况开展检查,对开发区财政局、局机关23个股室(中心)及财政所进行纪律检查。6月25日,我局安装刷脸打卡机,7月3日起财政局机关正式实行考勤打卡。二是经咨询律师,目前与三间铺面签订的合同无法进行终止,拟在合同在2024年10月后,停止续约,不再对外进行出租。

       2.对干部队伍的警示教育不够重视。2019年至今,县财政局及下属财政所共有18人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但该局只是以通报的形式在干部或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没有对相关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未实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没有充分发挥以案治本作用。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8月15日,我局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理财高手”的糊涂人生》,深入剖析18名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用好活教材做实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近距离看清“警示牌”,系好“安全带”,会后要求与会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曾帆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何启聪讲话,陈光泽局长参加会议。二是2023年6月16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因赌起贪,自寻牢路》,并以教育片中社保资金被挪用案例警示财政人员做好资金监管工作。2023年6月30日已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再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大学校长的失色人生》。同时,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干部大会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形成常态化管理。

       3.混岗混编、编岗不一致问题突出。一是县财政局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二是县财政局编制使用未做到定编定员,单位共有中层干部61人,有19人存在编岗不一致问题。

       整改进展:正在整改。根据“三定”方案,财政局机关一共有23个中层正副职行政机构编制、10个中层正副参公编制10个,按照该方案及实际工作情况,当前无法彻底完全化解混岗混编问题,只能逐年进行消化解决中层干部安排。

       4.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不严。县财政局南山镇财政所副所长任现职24年整,超年限应交流未交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4月县财政局南山镇财政所副所长已到龄退休,退休手续已办理完毕。二是已整理财政系统超年限应交流未交流、超年限未轮岗人员名单,逐步报党组讨论开展岗位调整、交流工作,2023年5月底已安排5人进行岗位调整。

     (四)对审计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未按时完成审计整改问题。徐闻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徐审审报〔2022〕4号)审计发现徐闻县财政局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方面,徐闻县骏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徐闻县集群发展有限公司在专项债券资金中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用,涉及金额138.96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等。其中,徐闻县骏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公司违规提取59.16万元、徐闻县集群发展有限公司违规提取79.80万元。徐闻县审计局责成徐闻县财政局督促徐闻县骏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徐闻县集群发展有限公司将违规提取的项目管理费退回原债券专户。按要求徐闻县财政局应当在2022年8月中旬执行完毕,但至巡察结束时徐闻县财政局仍未执行完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在2022年期间,已陆续发函督促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缴回违规管理费(徐财函〔2022〕87号),但截至目前由于违规公司已解散合并至基投公司及国资局下属机构,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缴回,企业要求申请财政拨款方式完成整改,目前国资局仍未及时作出答复意见及整改方案,截至目前仍未将违规项目管理费用退回财政。

        2023年4月28日,我局向国资局、开发区这两个主管部门发函《关于再次追缴专项债券中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的函》(徐财债函〔2023〕12号)要求集群公司、骏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前退回管理费。(一)目前开发区(集群公司属开发区管理)已复函,正在讨论解决方案,但截至目前仍未有具体解决方案以及整改措施;(二)骏兴公司(属国资局管理)已通过调整账务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未获通过,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4855909;邮政地址广东省徐闻县东方一路102号;电子邮箱xwczjbgs@163.com


中共徐闻县财政局党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