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的规定,徐闻县人民政府关于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的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
海安新港港务有限公司
港口用海
1.2230
29年
2024年12月12日
透水构筑物用海
0.0015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