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用海批复公告(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的规定,徐闻县人民政府关于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的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对外开放项目)

海安新港港务有限公司

港口用海

1.2230

29年

2024年12月12日

透水构筑物用海

0.0015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