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202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以下简称批次用地)总面积3.9424公顷(合59.136亩),需征收城北乡和家村马林经济合作社、锦和镇城内村南关经济合作社、龙塘镇经济联合总社、迈陈镇打银村龙马经济合作社、曲界镇三河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规定,需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公告,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批次用地征收土地(以下简称本次征地)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批次用地概要
1.批次用地名称:徐闻县202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2.拟用地单位: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
3.征地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徐闻县城北乡和家村西侧、锦和镇城内村东南侧、龙塘镇黄定村西南侧、迈陈镇打银村南侧、曲界镇三河村北侧,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附图。
4.土地现状:项目用地总面积3.9424公顷,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3.9424公顷(其中耕地0.1550公顷、园地3.2875公顷、林地0.40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917公顷)。
5.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6.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地拟用于建设徐闻县城北乡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徐闻县锦和镇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徐闻县龙塘镇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徐闻县迈陈镇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徐闻县曲界镇液化石油气灌装站项目,征地类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能源类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7.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4〕2号)的规定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对本次征地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对本次征地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4.对本次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2.本次征地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委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的影响。
4.公众对实施本次征地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地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城东大道北路2号
联系人:郭德腾
电话:0759-4887122
五、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永固土地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5楼
联系人:黎工
邮箱:1363467105@qq.com
六、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9日止,公告时间为期10天。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本次征地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征地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次征地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徐闻县202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影像图.pdf
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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