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镇建设需要,县政府拟依法征收锦和镇白茅村下海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8823公顷(合28.2345亩),作为徐闻县锦和镇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以下简称批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政策规定,涉及征收土地的,在发布征地预公告后须按照规定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保障被征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告,公开征询公众对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及建议。
一、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一)批次用地名称:徐闻县锦和镇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地实施单位: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
(三)征收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徐闻县锦和镇粤电外罗海上风电陆上集控中心南侧,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附图。
(四)拟征收面积及地类:本批次用地总面积1.8823公顷,其现状地类均为农用地(其中林地1.8742公顷、草地0.0081公顷),拟为征收锦和镇白茅村下海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
(五)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拟用于建设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征地类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能源类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六)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费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4〕2号)的规定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七)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货币安置以发放土地安置补助费方式解决,已纳入土地综合补偿标准内;
2.留用地安置: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湛府规〔2024〕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3.社会保障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77号)的规定执行。
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对本次征地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二)对本次征地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三)对本次征地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四)对本次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本次征地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本次征地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委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的影响。
(三)实施本次征地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四)公众对实施本次征地的态度。
(五)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地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城东大道北路2号
联系人:郭德腾
电话:0759-4887122
五、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之一
联系人:韦工
电话:13798081923 邮箱:1926686501@qq.com
六、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5日,为期10天。
七、公告说明
(一)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本次征地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征地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三)公众对本次征地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特此公告。
附:徐闻县锦和镇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图
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