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众参与公告
徐闻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以下简称批次用地)总面积38.5928公顷(合578.892亩),征收土地为南山镇四塘村和竹山村属下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规定,需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公告,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批次用地征收土地(以下简称本次征地)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批次用地概要
1.批次用地名称:徐闻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2.用地单位: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
3.征地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徐闻县南山镇竹山村进港公路东侧,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附图。
4.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山镇竹山经济联合社、四塘村西港经济合作社、竹山村南村/后郎与北村经济合作社共有地、竹山村南村经济合作社、四塘村四塘农经济合作社与四塘渔经济合作社共有地、四塘村石厘田经济合作社、四塘村四塘农经济合作社。
5.土地现状:项目用地总面积38.5928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37.2017公顷(其中耕地21.6731公顷<水田1.0550公顷>、园地3.5461公顷、林地9.3013公顷、草地1.4697公顷、其他农用地1.2115公顷)、建设用地1.3911公顷。
6.土地用途: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机关团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7.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地拟用于建设琼州海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徐闻片区)物流园项目一期。征地类型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8.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4〕2号)的规定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9.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货币安置:货币安置以发放土地安置补助费方式解决,已纳入土地综合补偿标准内;(2)留用地安置: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湛府规〔2024〕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3)社会保障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7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对批次用地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对批次用地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4.对本次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2.本次征地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委会和其他利害关于人的切身利益的影响。
4.公众对本次征地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地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城东大道北路2号
联系人:梁存英
电话:0759-4886673,135-5353-8930
五、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永固土地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5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6-7097-0784
邮箱:584540362@qq.com
六、公告时间
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5日止,公告时间为期10天。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本次征地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征地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次征地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特此公告。
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