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资质
办事指南
审批事项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暂定、三、四级) |
法律法规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办事数量 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
办事条件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报材料 | 1.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需验核原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 需验核原件 4.企业章程,股东决议; 5.任职通知书(技术人员); 6.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需验核原件 7.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需验核原件 8.劳动合同。 需验核原件 |
申报表格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
办事流程 | 申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受理——审核——办理——发证 |
办结时限 | 公示时间:五至七天;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二天核发资质证书。 |
审批的 法律效力 | 自发证之日起生效 |
办事证件及有效期限 | 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
办事收费标准、依据及缴费办法 | 无 |
办理年审或年检 | 无 |
受理地址 | 徐闻县徐城街道红旗二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咨询电话:0759-4853089
投诉电话:0759-487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