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 办事指南 |
| 审批事项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 法律法规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条件的通知》 3.《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5.《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 办事数量 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
| 办事条件 |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工程进度达到如下要求:七层以下(含七层)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关于调整我省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条件的通知》粤建房字〔2001〕2号) 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7.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申报材料 | 1.徐闻县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经原件核对的复印件) 2.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经原件核对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和办理委托书(经原件核对的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原件核对的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经原件核对的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附件或补充通知(经原件核对的复印件) 7.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事项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8.预售商品房银行账户证明(原件)以及《商品房预售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一式四份、至少有一份原件) 9.预售方案(原件)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房号明细表、预售总面积、分户面积、装修标准、预售计划、开发及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 10.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原件) 11.房屋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方案 12.工程投资预算 13.商品房建筑平面图及配套工程规划图(复印件) 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缴土地价款票据(原件、复印件) 15.预测绘报告(原件、复印件) 16.关于地名命名的文件(原件、复印件) 17.派出所地址证明(地址变更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18.白蚁防治合同(至少有一份原件)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0.预售申请资料(至少一式三份) |
|
| 申报表格 | 徐闻县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
| 办事程序 | 企业申请→受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部门审查及现场勘察→领导审批→发证 |
| 办事时限 |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 办事证件 及有效期限 | 核发《广东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 审批的 法律效力 | 自发证之日起生效 |
| 办事收费标准、依据及缴费办法 | 无 |
| 办理年审 或年检 | 无 |
| 受理地址 | 徐闻县徐城街道红旗二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
| 咨询电话:0759-4853089 投诉电话:0759-4878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