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5日下午,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徐闻县2021年度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我县“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坚持打好整治提升营商环境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阳光法治服务政府,推动徐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诚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应急管理局监管基础股全体人员,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主任,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县应急管理局监管基础股股长杨奇龙传达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以下简称《新规范》)等法律法规,对我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提出新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依法履行职责,严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许可准入关,加强烟花爆竹零售行业的安全监管。
会上监管基础股副股长何华清通报了2021年1月26至28日湛江市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隐,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存在室外经营、用电不规范(零售场所电气线路设有明接头)、烟花爆竹与元宝香烛纸混经营等现象。
李诚副局长做了重要发言。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工作要求,2021年至2022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要与目前“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开展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拉网式大排查行动,严格杜绝超量储存的烟花爆竹、异地经营等典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登记在册,强化检查台账资料管理,并以此作为2021至2022年许可工作的前提基准。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对标《新规范》,对辖区零售店(点)全覆盖检查,彻底摸清辖区内零售店(点)其本情况;三是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四是对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新规范》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依法及时注销。做到从许可源头上,提升我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各乡镇应急管理办要履行属地监管工作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巡查,发现有问题隐患的立即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通过“严打”态势,确保2021年度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工作有效实施。
参加会议人员:县应急管理局李诚、杨奇龙、何华清,黄诗雯、谭廷冠;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应急办主任邓雪梅(曲界镇政府常务副镇长)、陈志敏、黄钟耐、廖桂嘉、杨智杰、郑微、黄妃珠、欧光文、吴堪宏、陈明庭、柯东海、李坚、翁文媚、朱飞厚、李永鹏、许铭洁,徐闻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戴龙山,徐闻县春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梁汉飞,徐闻县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