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总书记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制定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扎实推进县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为我县全力当好高标准建设广东对接服务海南岛的南门户城市,奋力当好湛江与海南相向而行的排头兵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明显增强,“三个责任”“三个必须”进一步得到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初步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一般事故数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李汉东和县委副书记、县长罗红霞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钟明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于庆功,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赤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县安委会各成员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专班主任由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赤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徐闻海事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成员由上述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工作专班下设专班小组,根据工作实际设综合组、督导组、宣传组等专项工作专班小组。

成立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的具体通知,由县安委办请示县政府批准后另文印发。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形成破解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利用县各有关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各级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参照制定《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落实由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和细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岗位,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出台《徐闻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配合省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加强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制度,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其管控情况。

5.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力量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各类功能区(经济开发区、生态集聚工业区、港区等)安全监管机构力量建设,提升专业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企业安全发展内生机制

1.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一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020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及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部安装使用“广东应急一键通”移动客户端。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2020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率100%;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推动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二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配合省、市在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3.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一是完善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2020年底前制定完善涵盖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落实率100%;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100%。二是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率100%。三是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2021年底前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四是开展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2020年底前实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100%;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率100%、安全生产再培训率100%。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着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2年底前危化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2.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或注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按照《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选择2家重点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试点建设。推进实施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积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提高非煤矿山装备水平。三是紧盯11项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显著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3.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二是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全面排查摸清高层建筑底数,逐年分类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高层建筑消防队伍建设。三是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培育1至2个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到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实现100%。四是实施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风险评估等消防安全机制,加快提升企业本质消防安全条件。五是实施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治理工程,抓好老旧小区、电动车、农贸批发市场、成衣市场等突出风险排查整治。六是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升级工程,聚焦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城中村、小微工业企业、民宿(农家乐)等领域,确保到2022年乡村消防基础明显提升。七是实施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创建工程,教育、民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八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到2022年消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九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2022年底前建成县级消防科普体验中心及镇(街)、社区、农村消防微体验点,实现全民全覆盖培训。

4.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规定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全面排查国道、省道、县道、农村公路的桥梁、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针对风险和隐患桥、点、段,制定完善整治提升计划,实现三年重大隐患存量清零。开展“一灯一带”建设、“平安村口”建设和升级工作。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卧铺客车和载重货车的重点监管。强化客车安全防护,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有序推动公交车科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张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推进治超站称重联网,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对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对企业的考核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实现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货物、运输线路、货物装卸全链条和全流程监管。四是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履责监管,“两客一危”企业主要负责人100%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对“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予以曝光。五是构建常态化共建共治机制。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重大问题会商研判,利用数字政府等平台实现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互认,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联防联控常态化机制,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坚决清查“黑站点”“黑企业”“黑车”“黑网站”。

5.交通运输(铁路和邮政)安全整治。一是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严厉打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和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开展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四是突出抓好商渔船防碰撞、渔港“港长制”、渔业无线电管理、渔业船员、涉渔“三无”船舶等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渔业市场准入管理,完善渔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渔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无遗漏,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六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基础保障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三个能力”建设。

7.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配合省、市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优化城市安全韧性体检指标,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双体检”。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危险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改建改用为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非法违法改建改用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闭环整治措施。三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和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安全管理。六是狠抓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防控,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稳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8.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监管体制机制。2022年底前以徐闻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为依托,通过单独设置内设机构,或在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等形式明确负责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机构。二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海安工业园区、下桥生态聚集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9.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形成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开展以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加大力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申报登记数据进行校核,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强化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加强天然气管网统筹规划,为企业煤改气提供便利。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工矿商贸企业粉尘的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

(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徐闻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1.完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农村自建房等易造成群死群伤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管理制度。

2.改进监管方式。一是推进信息化监管。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执法手册APP,健全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制度,推行“远程监管”“线下执法”等“互联网+监管”模式。二是建立研判预警制度。综合分析地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趋势,及时发现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及早进行精准预警、靶向治理。三是推行信用监管。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推进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推动安全监管“三个转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安全三问”,严格落实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等。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点带面解决共性问题。

3.推进共同治理。一是建立完善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其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作用。二是建立完善以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基础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制度,强化联合惩戒措施。三是建立完善群众自觉排查风险隐患的群防群治体系。建立“吹哨人”等制度,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等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以上重点任务,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县有关单位制定(详见附件)。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县有关单位另行制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8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9个专项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启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对本地、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实施(2020年9-12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重点实施我县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任务,深入研究本地、本行业领域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薄弱环节及重大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全面排查治理重点地区、重大企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攻坚(2021年)。抓主线、抓重点,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落实“一事一策”,综合运用领导分片包干、现场推进会、专家指导、学习借鉴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有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出台一批重大举措,推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提升(2022年)。全面梳理、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成效与问题,抓住共性、基础性、根本性、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工作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每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汇总梳理后上报市安委办,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2022年12月,县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上报县委、县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议事日程及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定不移、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方案,将其作为我县高质量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创新举措,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参照县的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专项整治工作。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牵头的相关专题(专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详见附件16),并加强实施过程检查督导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支持保障,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举措,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优先保障项目、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县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优先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重的领域及基层倾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装备等方面保障。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作,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建立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县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要加快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实现监管部门和企业在线联网,对重大危险源实现远程监管,确保重大风险隐患看得见、管得住、可追溯。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模式,将企业生产过程监控视频和安全生产数据接入监管平台,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发现系统性问题,有效解决监管执法力量不足、能力不强问题,提高执法针对性和安全风险处置能力。

(四)落实“一图两清单”。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根据《徐闻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制定“一图两清单”:“一图”即《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根据《徐闻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把我县当前正在实施的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主要任务纳入三年行动计划的今年重点,制定《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明确任务内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两清单”即《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并动态更新。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做好“一图两清单”制定工作。“一图两清单”按附件12-14格式编制。“一图两清单”等相关工作机制,由县安委办具体制定印发。

(五)实施“三会三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扎实推进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县领导小组建立“三会三报”制度:一是“三会”制度,即领导小组季度会、专班成员月度会、专班小组周例会等。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会,与县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县安委会全体会议等套开,研究解决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专班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月度会,研究三年整治日常工作;专班小组每周召开专班小组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三报”制度,即周报、月报和年报等。周报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牵头单位每周四报送近一周(上周五至本周四,7天为一个周期)的工作情况,按《近一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15)表格填报。月报每月25日前报送近一个月的工作情况,其中,牵头单位按“一图两清单”表格填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两清单”表格填报。年报由县各牵头单位报送相应专题(专项)实施方案年度(三年)总结,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报送本地区三年整治行动年度(三年)总结,于每年12月5日前报送,由县安委办汇总全县情况报市安委办和县委、县政府。

(六)严格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建立“三查”制度,即县领导小组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调度(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牵头单位也要建立完善“三查”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全过程工作台账,动态更新“一图两清单”,确保各项整治目标全面实现、整治任务顺利完成。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提醒、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推进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导致重大问题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巡查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推进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报道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善于总结提升,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