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 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观念,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以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应急演练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县安委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广东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带动沿海经济带西翼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的
2020年徐闻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抓紧抓实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切实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开展不同层面的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应对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和补充,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增强政府、部门、企业、员工熟悉应急预案的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应急机制;普及应急知识,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自救互救能力。
三、活动范围
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全县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内开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电力、自然、生态、卫生、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及学校、渡口、码头、大型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展开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四、活动时间
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五、活动内容
(一)县级层面。县安委会办公室与海安镇人民政府拟联合组织开展港口码头消防应急演练。届时,邀请县领导莅临现场指导。
(二)各乡镇政府层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电力、自然、生态、卫生、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及学校、渡口、码头、大型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至少组织一次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应急队伍、企业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性,提高协同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各部门层面。县交通运输、住建、教育、发改、水务、气象、卫生、农业、生态、文广旅体、自然资源、公安交警和湛江徐闻海事处等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加强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演练活动。
(四)工业园区层面。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辖区内园区产业集聚特点,制订切合实际的演练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多个企业参加的联合应急演练。
(五)企业层面。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统筹安排好演练活动,特别是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点车间、班组及岗位安全生产的特点,制订详实的演练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升带班领导、调度、班组长、生产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技能。
六、活动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6月1日—6月12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及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提出工作要求;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方案及措施;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完善和修订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筹备应急演练所需物资、装备、技术等工作,确保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13日—6月30日)。开展演练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及企业要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演练脚本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参演装备、行进路线及参演人员站位,并加强正式演练前的预先训练工作,使每一名参演人员都能熟悉演练内容和职责;要及时向周边企业及社区通报演练活动时间和演练内容,防止造成人员恐慌;要安排专人负责清点参演人员、物资、器材及装备,做到心中有数;演练中,参演人员要严肃认真,严格落实防护救生器材穿戴规定,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演练效果;演练结束后,要立即收拢人员,清点物资、器材及装备,认真讲评,确保应急演练工作安全顺利。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7月1日—7月8日)。应急演练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及企业要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对应急预案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于2020年7月6日前将演练总结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报县安委会办公室,邮箱:yj4879796@126.com。(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安全生产月主题,切实加强对应急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应急演练活动扎实开展。
(二)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部署演练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倡导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以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科学分析本地区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和安全生产形势,在风险隐患分布集中的地区或领域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县安委办将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一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演练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严密组织,提升演练效果,在组织演练前,要充分考虑演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科目设置、参演主体、组织形式上紧贴实战、注重实效,充分检验各有关地区和部门以及各专业救援力量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的能力与水平,切实增强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防止演练流于形式,并加强检查和指导企业做好演练工作。同时根据演练需要提前做好各项物资、器材、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演练工作万无一失。
(四)严格落实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总结评估工作,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以及总结评估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及时完善相关预案,强化各项应急准备;要把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升能力、改进完善应急预案作为演练的主要目的,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及评估工作,并及时补充、更换、增购应急装备及器材,提升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是检验和提高综合应急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要以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宣传报道,加强应急知识普及,推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六)统筹疫情防控,全力抓好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演练参与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于6月10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6月12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三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9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
附件:1.联系员回执表
2.应急演练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