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湛江市国营防护林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0年森林防灭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业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徐闻县2020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湛江市防护林场)于本月18日前将乡镇领导包村(林场领导包工区)、乡镇村干部包村小组(林场干部包队)的名单报送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徐闻县2020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意见
徐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徐闻县2020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意见
为切实抓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转发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学习借鉴清远市阳山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的通知》(湛森防办〔2019〕25号)文件要求,围绕防范化解森林重大风险隐患,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我县2020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包山头。实行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包镇、镇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村小组及山头地块,层层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将往年发生过山火及易发生火灾的山头作为重点,由乡镇护林员和村级护林信息员分别包干,每天按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护林巡查。山头的情况当地村干部最熟悉,起火的原因当地护林员最清楚。包山头包责任,实现防控重心前移,达到严防严控野外火源的目标。
二、守路口。各乡镇党委政府采取超常规措施,安排镇村干部、林业员、护林员每日巡查监控;在每个进山路口“设卡”登记、排查火种,对组织祭祖的宗族牵头人、进山作业企业主、种养户主落实进山前作出防火承诺和责任自负保证,传递责任压力。
三、盯重点。盯住重点林区、重点山头,盯紧重点野外施工作业队、重点种养殖户及农村精神病患者等森林火灾肇事高危人群,对重点山头、重点作业现场采取“人盯人”的办法严防严守,每一宗野外作业都在护林员、村干部的监视下进行,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盯,责有人担”。
四、签责任。与乡镇长、林场负责人、村长、村组长、护林员以及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施工队、种养户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压实工矿企业、旅游景点和建设单位,公路、电力与电信线路经营单位,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责任,把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山头”“人头”和重点人群的监护人。
五、排隐患。一是加强重点时段的监管,在春节、清明、冬至等传统祭祀节点,党、国家和省、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期间,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一级安保响应期,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经营单位、林业部门和应急部门的相应责任,切实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二是加强对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三是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管,继续推进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林区重点单位和重要设施的排查力度,加强整改落实,坚决把各种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造宣传。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营造出浓厚的全社会森林防火大氛围。一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投入力度,增加宣传牌、宣传横额标语、宣传彩旗等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物布设数量,对年久失修的警示和宣传物要拆除更新,对现有的警示和宣传物要视实际情况刷新,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扩大宣传效果;二是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全面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扑火安全常识,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知识和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打早小。各乡镇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领导带班、人员值班制度,确保火情发现及时,信息报送及时,应对处置及时。森林消防队伍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实行驻地集中管理,下雨才是休息天,时刻保持待命出发状态,随时做好扑大火、打硬仗的准备。做好扑火物资装备储备、维护、检修,确保扑火救灾时拿得出、用得上、有成效。发现火情时,立即由镇、村森林消防队伍第一时间先行扑救,将山火扑灭于初始状态,将火情控制住,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如火势难以控制,即由县森林消防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