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国营防护林场:

根据《关于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湛森防办〔2019〕20号)文件的工作要求,为了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于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4天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安排

排查时间从2019年12月2日起至12月15日止,其中12月2日至12月12日为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自查、整改,12月13日至12月15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地进行抽查,12月16日至18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地进行抽查。

二、排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排查的重点

森林火灾多发区,森林防火区内的林农交错地带,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铁路、高速公路和主要公路两旁,林场、林区作业点、林区重要设施及仓库、居民地等。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1、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包括森林旅游区)有无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2、与山林相连的村庄、森林防火区范围内的各类设施、仓库、油库、煤气库等周边可燃物是否进行清理,是否开设防火隔离带或种植生物防火林带,并起到阻隔山火的作用。

3、森林防火区内的铁路、高速公路以及主要道路两旁的可燃物是否清理。

4、电力、电信线路下有无种植高杆植物,森林火灾危险地带是否开设防火隔离带,是否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5、在林区依法开设的建设项目和成片造林的,是否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6、镇、村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的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措施是否落实,护林员是否到岗到位。

7、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扑火预案是否制定,各责任单位任务是否明确。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国营防护林场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工作到位。

(二)对排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国营防护林场于12月13日前将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台账及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情况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陈养,联系电话:17875587588,4879781。

附件: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台账

徐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徐闻县应急管理局(代章)

2019年12月2日

公开方式:不公开

徐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