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闻县 2019 年〈安全生产法〉 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徐闻县 2019 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徐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11 月 29 日





徐闻县 2019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17〕147 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44 号)、《湛江市 2019 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湛安办〔2019〕274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开展 2019 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开展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加强对公众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避险减灾技能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9 年12月2日至 12月8日。

三、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应急管理

四、活动内容

       (一)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采取现场咨询、张贴海报、发放法律法规读物、播放警示视频、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及本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应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和实际,侧重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突出普法宣传活动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宣传过程中,要广泛发动新闻媒体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辟《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专题专栏,面向各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全面扩大宣传范围。

      (二)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等方式,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观看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基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运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

      (三)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12 月 4 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属于《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结合 2019 年徐闻县“宪法宣传日”活动采取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和问询,征集公众关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四)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查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情况,查是否存在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情况,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要组织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查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把《安全生产法》与“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结合起来,围绕《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努力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广泛发动。《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为抓好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活动,制定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增强宣传贯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力度,推动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宣传周期间要深入企业、机关、街道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各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等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宣传周活动信息跟踪收集,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基层和企业活动的典型经验;要加强信息交流,对活动期间开展的宣传亮点活动以及“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送。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情况总结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zjxwa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