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我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目标,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结合“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重点攻坚行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共性内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不到位、部署不落实、工作不开展、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未能摒弃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错误观念,盲目引进安全风险高、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落后产能, 盲目兴建化工园区、扩张产业规模的问题。
三是监管责任缺位的问题。重点整治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有差距,以及隐患排 查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
四是隐患整治不实的问题。重点整治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没有举一反三,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重大隐患底数不清,日常监管检查缺乏重点,安全整治走过场,整改问题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五是监管执法不严的问题。重点整治不敢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企业“网开一面”,该停产的不停产,该关闭的不关闭,处罚 措施不严不实,年度执法数量和立案查处量大幅度下降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源头管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未编制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未持证上岗,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问题。
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不彻底、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相关部门未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未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化学品物流仓库、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
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体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危运车辆未实施动态监控,驾驶员在途驾驶行为未实施安全监控等问题。
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未有效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制度未落实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年末盲目抢进度等问题。
五是事故处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事故地区、行业和事故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落实事故处理不严格、未依法落实停产停业、 安全许可证未依法实施暂扣或撤销、事故责任人未依法追究责任、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交通运输领域整治重点
道路交通方面。针对春运高峰期的特点,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大要素,重点抓住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战场,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以及校车、公交车、农用车、旅游包车、搅拌车、水泥罐装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为重点,重点整治危险路段、 高速公路、大型公路桥梁、连续长陡坡、长大桥隧、临水临崖、农村客运、马路集市、客货运站场安全隐患,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车辆违法分包、客货运混装、废车及违规改装车“病车”上路、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交通运输客运企业、站场的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厉打击客货车变相挂靠、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营运客车和驾驶员脱离企业管理等突出问题,强化对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和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整治力度,加强受团雾等恶劣天气影响下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有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消防领域整治重点
火灾方面。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突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文物建筑、餐饮场所、学校医院、老旧小区、集体宿舍、群租房、民宿客栈、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影院、 景区、养老院福利院、地下空间、“城中村”、“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废旧品回收站等火灾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燃气泄漏着火爆炸、安全疏散通道不畅、违规住人、违章搭建、违规操作、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依职责负责,有关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军民融合办、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森林火灾方面。深入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 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村农事用火、公路 边森林燃烧引发山火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有关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非煤矿山方面。紧盯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和尾矿库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的问题,不具备安全条件突击生产、 超能生产、已关闭矿山偷采偷挖、尾矿库擅自建设、扩容、改变施工方式、违规放矿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
建筑施工方面。针对岁末年初施工企业盲目赶工期等情况,围绕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事故特点,突出深基坑、起重机、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 我县要紧盯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乡镇(街道),加大对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农民自建房、城市“三旧”改造、城中村在建房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大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建筑施工市场的规范管理,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地方公路局)
城镇燃气方面。紧盯燃气站和酒店、餐饮店、商业综合体、“美食城”等重点场所,重点整治燃气站、乡镇燃气供应站无证经营、安全措施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乡镇燃气供应站将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以及燃气使用主体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
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整治琼州海峡、乡镇横水渡运营船舶安全条件不足、超载超限航行、无证运营、船舶非法载客、恶劣天气违反禁限航规定、船撞桥以及采运砂石船安全等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型木壳渔船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琼州海峡乡镇横水渡水域的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停航制度,加强对琼州海峡客滚运输、乡镇横水渡的安全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充分做好运输高峰期、恶劣天气下的客车滞留情况的研判,指出应对措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牵头单位:徐闻海事局,有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冶金工贸方面。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不到位、煤气安全设施不足、煤气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行为,严肃查处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制度措施不落实,生产、维修作业安全技术不达标、安全交底不足、防护装备缺失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
有限空间方面。重点整治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管道清淤等地下施工作业安全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对各行业企业的所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切实管控到位,确保所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切实履行“七不”安全措施。(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同时,烟花爆竹(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铁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旅游(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农业机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渔业船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粉尘涉爆(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民用爆炸物(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重大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公安局)、电力(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水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特种设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其中,粉尘涉爆集中整治工作要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开展。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要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乡镇辖区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行动,确保我县春节期间的祥和、安全、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及我县今年来所发生的事故教训,以高度负责的姿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春运工作的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 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惩戒惩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以铁的手腕严格执法,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执法措施,依法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一阵风”排查、“假把式”整改、“走秀式”执法。
(四)强化问责考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全县各类功能区、开发区要一并列入整治范围,一并开展集中整治。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若干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指导,并将各地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19和2020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在2019年12月30日和2020年2月20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黄梦曼、徐柳平;联系电话:4879821、4879171;邮箱:zjxwajj@163.com。)
徐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