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9〕173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郑人豪书记姜建军市长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湛安办〔2020〕5号)和我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分管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制定我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群众度过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检查时间
1月15日起至1月24日
三、检查内容
抽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措施情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企业及横水渡落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检查分组
检查分为4个小组:
1.第一组:
检查组成员:王赤、洪国强、黄梦曼、张玉艳。
检查范围:县汽车总站、新国线、海安新港、海安港、双泰、港航控股、海运等企业及横水渡。
2.第二组:
检查组成员:叶奕向、李建辉、李勇、黄文豪。
检查范围:锦和镇、下洋镇、曲界镇、前山镇、龙塘镇区域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
3.第三组:
检查组成员:陈县、潘志强、郑玉斐、黄俊。
检查范围:西连镇、角尾乡、迈陈镇、海安镇、下桥镇区域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
4.第4组:
检查组成员:李诚、陈养、杨奇龙、王权义。
检查范围:南山镇、城北乡、徐城街道办、和安镇、新寮镇区域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
四、有关要求
各检查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按照现场检查方案抽查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现场检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