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安〔2019〕28 号)及《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徐安〔2019〕15号)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目标,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结合“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重点攻坚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共性内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不到位、部署不落实、工作不开展、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未能摒弃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错误观念,盲目引进安全风险高、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落后产能, 盲目扩张产业规模的问题。

三是监管责任缺位的问题。重点整治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有差距,以及隐患排查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

四是隐患整治不实的问题。重点整治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没有举一反三,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重大隐患底数不清,日常监管检查缺乏重点,安全整治走过场,整改问题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五是监管执法不严的问题。重点整治不敢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企业“网开一面”,该停产的不停产,该关闭的不关闭,处罚措施不严不实,年度执法数量和立案查处量大幅度下降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源头管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未编制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未持证上岗,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问题(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不彻底、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相关部门未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未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住建、发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物流仓库(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生态环境部门)等问题。

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体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运车辆未实施动态监控、驾驶员在途驾驶行为未实施安全监控(交通部门负责)等问题。

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及穿过城区的油气输送管道未有效安全管理(发改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制度未落实(交通部门负责)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生态环境部门),年末盲目抢进度(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等问题。

五是事故处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事故地区和事故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落实事故处理不严格、未依法落实停产停业、安全许可证未依法实施暂扣或撤销、事故责任人未依法追究责任、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入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惩戒惩治。各部门要以铁的手腕严格执法,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执法措施,依法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一阵风”排查、“假把式”整改、“走秀式”执法。

(四)强化问责考核。各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重点部门进行指导,并将各部门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19 和 2020 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在 2020 年 2 月18日前将本部门工作情况书面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