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办工作部署,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细化我镇渔船停泊点、渔船、渔民、渔获物“四渔”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建立完善我镇渔船渔民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坚决守住我镇疫情防控“海上防线”,维护我镇渔船渔民疫情防控良好局面。我镇党委书记黄文强同志、高越飞镇长亲自研究部署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亲自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关于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上来,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疫情防控体系,统筹做好渔船渔民疫情防控与渔民生产生活保障工作,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新寮镇按照“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防疫”原则,加强 渔港疫情防控,对避风塘、渔船、渔民、渔获物“四渔”疫情防控管控主要措施:
(一)加强避风港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在渔船停泊较多的避风港分设渔民出入通道,设置便民核酸检测点,设置场所码,测体温,设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栏、大喇叭、广播等。
(二)加强渔获收购人员的管理。 建立渔获收购人员名册台账。渔获收购人员参照《湛江市“应检尽检”等人群核酸检 测工作方案》“应检尽检”人群分类的“港口码头其余一线作业人员”类型人群管理,落实每7 天检测2 次的核酸检测制度,每次检测间隔2天以上。
(三)实行渔民离船上岸分类管控制度。 渔船回港渔民离船上岸实行预约制。不同类型渔船的渔民,按照本防控措施的渔船分类管控要求,实行不同时间回港离船上岸分类预约。
(四)加强对渔获物检查抽检。 按作业渔船数量每周25%的比例对渔获物开展1 次核酸检测,每月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