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办公室、机关站所,各村委会(农场):
《新寮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反映。
徐闻县新寮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新寮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各村委会(农场)、相关部门及全镇中小学校对控辍保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促进镇域义务教育逐步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8〕134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疑似辍学学生情况摸排及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湛教函〔2019〕)535号)《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闻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府办〔2022〕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少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要求
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确保无因贫因残辍学,对确实无法在校就读的残疾儿童,要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全镇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以上,落实到镇居住或经商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学校就读。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我镇决定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越飞 镇长、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家先 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简忠航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陈春晓 镇党委委员
黄家漾 镇副镇长
陈开定 镇人大副主席、 八一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李文直 镇公共服务办主任
周 伟 镇党建办副主任、团镇委副书记
吴兰芳 团镇党委书记、妇联主席
高学成 派出所负责人
陈永亮 卫生院院长
王朝航 司法所负责人
庄 健 文化站站长
林开端 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陈保继 镇社工站副站长
陈培雄 南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小玉 新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国越 三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锦堂 东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 军 港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 国 塘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光彪 后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保安 堰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邱之能 北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妃农 风桥农场党支部书记、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文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小琦、陈光鹏兼任。
四、工作职责
控辍保学是各村委会(农场)和相关部门的基本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一)各村委会(农场):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实行“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各村委会(农场)支部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所有干部具体抓、包村包片负责,抓好依法控辍工作,积极签订“一村一户”为主线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依据村规民约处理,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少儿按时入学。依法劝返本辖区户籍适龄少儿入学就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二)镇公共服务办:负责本镇控辍保学工作,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学校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弱势儿童、少年的救助和关爱,落实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在特殊群体应助尽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建立全镇残疾适龄少儿台账,数据要实、要准;建立健全残疾适龄少儿保障机制;加强对残疾适龄少儿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入学就读,使全镇残疾适龄少儿入学达97%以上。对各村委会(农场)、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镇党建办: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舆论氛围。如实统计全镇适龄少儿入寺为僧数据;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避免新的适龄少儿入寺为僧,确保适龄少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镇卫生院:负责好儿童、少年的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卫生防御、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镇派出所: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治理;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镇司法所:配合镇政府、学校、村委会(农场)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七)镇劳务保障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劳务保障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责令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对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九)镇妇联: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全镇留守儿童数据统计;深入各乡村委会(农场)、学校巡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家庭教育宣传;帮扶困境儿童,确保不因贫而辍学。
(十)镇文化站: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十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落实“保学”责任,制定工作规划,与校教务处、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校长包校、校务会成员包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包班级的“保学”工作责任制。班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主要实施者,班主任和科任老师承包本班学生防辍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跟踪、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习;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工作机制,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加大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及时督促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及时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核算好全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和本年度学期在校生巩固率。
校长:学校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本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统一指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开展工作,提高本校义务教育巩固率;必须熟知本校在校生人数,随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以学籍档案为准开展不少于2次排查工作,针对各班学生详细信息和学生考勤情况,做好排查工作信息记录;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40人次。
班主任:实行班主任包班制,认真做到“四及时”:即及时查,每天上课前班主任要亲自查点学生到校情况;及时家访,对未入学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及时当天家访,并上交家访记录;及时报,对3天未到校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要在一小时内将名单报至教导处;及时劝,班主任及时与任课教师联合劝学生返校,确保无一名学生无故流失。此外,重点关注“留守生”和“后进生”,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留守子女联系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不得歧视后进生,切实关心学习困难学生和行为。偏差学生;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本班人数一半。
任课教师:按照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教务处与班主任协调安排,实行任课教师包学生制;要掌握了解所授课班级学生的详细信息;每节课前要用1-2分钟检查学生到位情况,若发现有学生缺席,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告知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牵头做跟踪联系;对于品行较差的学生要协助班主任加强思想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家庭贫困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沟通向学校汇报,由学校采取措施实行帮扶控辍;科任教师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15人次。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分工,全力履职。各村委会(农场)要不断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控辍保学领导机构逐步健全,不断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由党支部书记挂帅,所有干部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任务,统筹各方力量,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坚决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镇政府、村委会(农场)、村(居)民为一线,主抓劝返复学工作;学校、教师、家长为一线,落实保学安置工作责任。各村委会(农场)要积极开展工作,任务分解到村、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疑似辍学情况得以落实。克服困难,加大工作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一方面摸底调查取证,一方面积极劝返。
(二)宣传先行,全力动员。各相关单位、村委会(农场)、学校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主动送孩子入学成为社会风气。
(三)加强监测,及时报告。健全学生动态监测机制,要把农村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全面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学校要对接好县教育局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精准摸排辍学学生情况,及时登记更新学生辍学复学信息,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动态销号管理。健全学生辍学报告机制,班主任、学校、教育局按规定及时报告学生辍学、复学情况,“一生一表”建立辍学学生工作档案。学生未经请假,无故旷课达到2周,期间经学校多次联系要求复学仍无效果的,视为辍学,学校应将学生辍学的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乡镇政府、县教育局,经教育局批准后,及时在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因家庭变故或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应同时报告镇公共服务办(民政口);随迁子女辍学的,应及时将辍学信息告知学生户籍地县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及时汇总辍学人数书面报告给镇公共服务办,同时上报县教育局。
(四)依法控辍,全力管控。各村委会(农场)要积极落实职责,贯彻落实好控辍保学政策,让控辍保学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监护人、不按章办事的相关人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通过法律手段,使行政复学工作具体化、可操作,形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不了寺、务不了工、结不了婚的管控体系。
(五)妥善安置,全力保学。镇公共服务办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出台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意见,指导各村委会(农场)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细化到吃、住、学、管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安置就学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解决个别学生反复辍学问题。学校要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年龄、不同需求返校学生的实际,做好分类安置,杜绝学生厌学辍学问题。
(六)落实责任,全力督查。镇公共服务办要对各村委会(农场)、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辍学生劝返工作、家访工作、宣传活动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村委会(农场)、学校给予表扬;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镇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村委会(农场)、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摸清去向底数(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
各相关部门、村委会(农场)、学校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对6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
1.公共服务办协调派出所等部门,核实学生基本户籍信息,已本镇为单位,按村委会(农场)、年龄分解到位(6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
2.各学校、各村委会(农场)按照村委会(农场)、自然村、户、年龄、辍学时间查实数据,并编制花名册。
3.各村委会(农场)按照编制的花名册,包片干部深入各自然村,逐一核实辍学生去向,并登记造册,开展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
4.公共服务办要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农场)对辖区内的无户口人。员、人户分离、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分类登记造册,按照户籍管理规定逐一清理规范。
第二阶段:乡镇(街道)劝返、学校安置(第五周至第八周)
依据6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等数据来源。
1.镇公共服务办制定辍学生劝返方案,下发返学通知书,督促辍学学生按期返校,及时掌握本镇辖区内辍学学生返校情况。
2.镇公共服务办、村委会(农场)、学校沟通协调,对本学期春季开学后未及时返校的在校生进行追踪核查,摸清学生动向,劝返其尽快返校就读。
3.各学校做好返校生统计工作,建立劝返学生台账,定期将辍学生劝返情况上报镇教育局。
4.各学校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辍学生复学就读方案,统筹安排好劝返复学的学生就读班级、教材、食宿及安全管理等一切保障。
第三阶段:镇级督查(第九周至第十二周)
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学校,通过看、查、访、议的方式,对各村委会(农场)、学校从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指标控制、教育行为、日常监控等方面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劝返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责令整改建议。
1、各村委会(农场 )继续开展未返校辍学生的劝返工作,镇政府根据各村委会(农场)劝返复学情况进行通报。
2、各学校对返校复学生中无学籍的,抓紧补录学籍,重点为6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各村委会(农场)要与各校统计员及时沟通,需对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问题学生,第一时间提供印证材料,以便复学生全部录入学籍。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第十三周至第十六周)
根据各村委会(农场)、学校自查、镇级督查梳理出的辍学生全面复学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整改到位情况,镇公共服务办形成汇报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第十七周至第十九周)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控辍保学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辍学劝返生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各村委会(农场)、各学校要全面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同时,提早做好下一学期开学控辍保学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协调、早实实,使控辍保学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镇政府针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1.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村委会(农场)、自然村、学校及成员单位责任人责任,做到领导、人员、宣传、责任、措施、时间、目标到位。
2.加强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镇政府工作报告,提交名单,村委会(农场)、自然村采取措施督促学生返校。
3.严格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和汇总。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核实学生去向,做到不漏一人。已确认在外地上学的学生,须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
4.树立优良师德师风建设。各校紧紧围绕“育人为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任何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
5.加强辍学多发时段学生的跟踪管理。各校突出抓好小升初、八年级成绩分化和初中毕业年级三个辍学多发关口。把“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弱势家庭学生纳入控辍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明确辍学返校生关爱体系。各校要安排师生为辍学返校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帮助其跟上学习进度,在生活上对其关爱,让其感受到学校老师和同学的温暖和关怀。校领导、班主任们平时积极与辍学返校生家长沟通,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查明原因,对症下药,消除其辍学意向,以确保学生在校学习。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职,有效降低辍学率。镇公共服务办负责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落实,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农场)、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镇控辍保学相关部门要加强与镇公共服务办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村委会(农场)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学生台帐,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劝返辍学学生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返学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本辖区入学率。各中小学校要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未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工作;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工作,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落实资助制度,高度重视到镇居住或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到镇居住或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以流入地村委会(农场)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确保到镇居住或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水平,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服务,使他们安心就读,健康成长。三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各校要关心和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认真努力营造尊重、关爱每个残疾学生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残疾学生都得到发展,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四是各校要完善并落实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认真审核贫困程度,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继续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儿童少年享受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
(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保障。一是学校要做好返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做到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有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二是要保证教育教学。返校辍学生已注册学籍的,返回原学校就读;未注册学籍或从未上学的,按年龄阶段插班入学,愿意在本乡镇就读的,可进入本乡镇学校相应班级就读,除此之外,严格按照全县统一返校划分区域安排进入学校就读。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开展学生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返校生、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再次辍学。三是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和各项兴趣活动,帮助辍学返校学生、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四是要加强学籍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
(四)紧密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委会(农场)、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大意,按照镇委、镇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联系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按既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各村委会(农场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村委会(农场)支部书记(主任)负责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完善措施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劝返失辍学生,加强户籍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等工作。二是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制度,配合村委会(农场)、自然村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做好失辍学学生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镇公共服务办。三是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明确有专人负责,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变动要严格履行变动手续,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保证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杜绝学生在流转中辍学。四是各村委会(农场)、学校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外务工家庭、孤儿学生等5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和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八、奖惩办法
(一)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严、措施不力的村委会(农场)、学校、成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控辍保学工作得力,学生入学率、巩固率较高的村委会(农场)、学校、个人,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二)对没有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记录工作日程、专项教育档案的乡镇(街道)、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本村委会(农场)、本学校在校生转入、转出、休学等数据不实不清,措施不力,镇委镇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辍学学生知情不报、瞒报等,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四)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不达指标的乡镇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不到指标的学校将上报县教育局,并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义务阶段巩固率超指标完成的,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五)对辍学学生劝返工作不力的村委会(农场)、学校、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分。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辍学劝返工作政绩突出的村委会(农场)、学校、个人,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