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十大办、机关站所、村委会(农场):
为更好做好我镇工程项目建设验收工作,根据我镇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班子讨论决定,现调整新寮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如下:
一、镇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家红 副镇长
成 员:王林琳 人大办公室主任
陈玉峰 农业农村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副队长)
容晨耀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文直 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谢龙波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梁小金 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周 伟 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团委副书记
陈万可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钟文坚 规划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薛 明 规划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员
以镇为主体签订的项目,副组长由分管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担任。
二、以行政村(农场)为主体签订的项目,组长由分管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驻点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业务办公室主任或至少一名干部、村(农场)党(总)支部书记和两名以上干部、村监督委员会主任、镇驻点团队的组长和一名干部组成。
三、以自然村为主体签订的项目,组长由分管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驻点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业务办公室主任或至少一名干部、村(农场)党(总)支部书记、该村村长、镇驻点团队包片干部和村(农场)包片干部组成。
工程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镇、行政村(农场)、自然村为主体的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的验收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验收标准。各行政村(农场)、自然村财政资金项目在动工建设之前必须向镇分管领导及驻点领导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否则不予验收。且动工中和动工后也要向镇分管领导及驻点领导报备,以便做好验收工作。
徐闻县新寮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