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闻县下洋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对下洋镇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22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下洋镇党委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共存在11个问题,下洋镇党委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整改完毕事项11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0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接到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反馈意见后,下洋镇党委多次召开党政领导专题会议集中研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副镇长吴福荣同志为执行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福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超同志兼任,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协调工作。镇党委书记刘学同志、镇长陈方勇亲自抓整改工作,不但多次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总结,还经常到各村各部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其他班子成员也对所负责的村委会的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我镇的整改工作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镇上下全面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开展了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集体资产租赁合法性排查等专项行动,对农村“三资”现状进行了全面摸排,对存在问题一一整改,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二、细化整改任务,抓牢责任分工

  据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反馈问题,我们进行分类细化,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要求,确保所有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落地落实。

  三、上级职能部门监督指导巡察整改情况

  我镇加强与徐闻县农业农村局的沟通,多次向农业农村局请指导整改工作,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我镇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制度,规范交易管理。2022年的资产清查已于2023年5月份前完成上报;组织了开展对集体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排查,有问题的进行自纠。对于不规范合同要及时协调纠正,协调不了的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我镇积极参加徐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培训会,学习《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三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开展对标对表扎实整改

  (一)针对“2018 年-2022年下洋镇党委会议记录未体现学习历年中央一号文件”问题整改。

  我镇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重新在党委会议上学习以“三农”为主体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截至目前止,在镇党委会上学习了2018年-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共5次,并做好会议记录。我镇在党委书记领学的同时还要求班子成员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班子成员的学习热情高涨,对中央“三农”政策的领会大大提高,政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二)针对“查看下洋镇提供2015年-2022 年班子会议记录,发现镇班子未对“三资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统筹,仅将“三资”管理作为常规性、阶段性工作,对“三资”管理研究不够、办法不多。”问题整改。

  下洋镇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在镇党委会议、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三资”管理工作,推进镇“三资”健康发展。我镇每季度定期开展至少一次“三资”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村(社区)的工作汇报,对“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召开下洋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推进会、整改会;学习《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党委专题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政策,《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湛办发[2015]3号),并做好会议记录。通过整改,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改变了以往不深入研究,方法单一的现象,对今后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三)针对“通过谈话了解、查看下洋镇党委会议记录以及班子会议记录发现下洋镇在2015年至2022年期间没有对辖区各村“三资”管理进行过全面系统性培训”问题整改。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我镇在5月4日召开下洋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同日,我们镇邀请下洋镇财政所所长对村级财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5月17日,下洋镇组织召开下洋镇清产核资业务培训班;6月7日,我镇组织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三资”业务培训会。通过举行各类培训班,对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三资管理人员进行“三资”管理业务专项培训,组织学习了最新“三资”政策,大大提高了村(社区)干部“三资”管理工作业务能力。

  (四)针对“三资”清查工作落实不力,未按要求每年清产核资”问题整改。

  我镇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合同资料,将遗漏的扶贫集体资产重新录入“三资”管理平台,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同时我镇于2023年5月前完成了2022年开展清产核资,由村(社区)提交资产、资源、资金清单,农办走访核实,排查出各村社区有部分集体资产遗漏未录入三资平台,现已重新录入。各村(居)都做到在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中,摸清了家底,重新梳理了平台清产核资数据。

  (五)针对“村民集中发包已承包到户资源租金收入使用指导不力。双沟经济合作社生产队一队、二队村民通过下洋镇“三资”平台集中发包已承包到户的资源4笔,全部租金存入双沟经济合作社公户。一队二队村民想取出租金分配收益到户,由于财政所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租金无法使用”问题整改。

  我镇牵头财政部门召集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干部学习解读村集体资金使用的政策与文件。组织村集体资金使用交流会,各村集体交流,解答疑问,增加了村集体对资金规范合理使用的理解。同时,加强财政部门与村集体的联系,财政部门及时对村集体资金支出进行指导,有效使用,避免资金使用不当或闲置。如今下洋镇财政所与双沟村委会加强沟通,财政所按照要求指导村合理使用集体资金,双沟经济合作社跟财政所了解集体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召开了社民大会,制定集体资金分配方案,村集体资金40%用于村庄建设,60%发给经济联合社社民。

  (六)针对“集体资源发包未能按时收到租金。尖岭村委会与谭开柏签订的虾塘承包合同,因变压器设备损坏造成谭开柏无法投入生产,在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况下,谭开柏自2019年开始至今没有按时履行合同交租”问题整改。

  经了解,谭开柏所使用的变压器是私人承包的,承包人从所收的电费中获益,因变压器损坏后谭开柏就不再养殖,虾塘也由此撂荒。基于此,我镇牵头司法所召集尖岭村委会与谭开柏组织调解和学习解读村集体资金使用的政策与文件,经过积极与谭开柏协商,尖岭村委会于2023年5月15日与其已解除了合同,谭开柏同意按合同约定补交所欠租金,也制定还款计划,将于2027年8月1日偿还完毕。下一步,我镇会正确指导尖岭村委会对以上资源进行重新发包,避免集体资产闲置。

  (七)针对“边坡村委会与林绍锦、张典精、林则徐等人签订的耕地承包合同约定了承包年限,但在2021年12月31日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中登记出租起止时间没体现”问题整改

  下洋镇农办通过翻阅合同、实地走访、和村委会沟通了解得知,边坡村委会与林绍锦、张典精、林则徐等人签订的耕地承包合同属于登记错漏,现已在三资管理平台完成更正。

  (八)针对“双沟村委会自2011年至今做过两次三资清查工作,未每年度开展“三资”清查工作。”问题整改

  我镇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合同资料,将遗漏的扶贫集体资产录入“三资”管理平台,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同时我镇于2023年5月前完成了2022年开展清产核资,由村(社区)提交资产、资源、资金清单,农办走访核实,同时镇政府派专员到双沟村督导指导双沟村2022年度三资清查工作,做到了在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中,摸清了家底,重新梳理了平台清产核资数据。

  (九)针对““三资”清查上报数据不真实。后村村委会与个别群众签订的桐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年限为2018.7.2至2028.7.1,但在2021年12月31日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中未登记起止时间;后村村委会黄塘村与多名群众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承包,但在2021年12月31日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中均未登记承包起止时间。”问题整改。

  “后村村委会与群众签订合同、后村村委会黄塘村与多名群众分别签订合同”,经下洋镇农办通过翻阅合同、实地走访、和村委会沟通了解得知,属于登记错漏,现已在2022年度三资清查工作中在“三资管理平台”上完成更正。

  (十)针对“后村平楼瓦房于2019年拆除,没有向镇政府相关部门报备过,现已在平楼和瓦房原址上建好党群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未登记”问题整改。

  我镇派农办同志到后村实地走访、查阅合同资料,核实后村平楼瓦房和党群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情况,同时我镇于2023年5月前完成了2022年开展清产核资,由村(社区)提交资产、资源、资金清单,农办走访核实,将党群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重新录入三资平台。

  (十一)针对“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照预算执行。墩尾村委会《2021年度下洋镇墩尾村委会集体资金使用预算方案》于2021年7月12日通过,但在预算通过之前即在2021.1.1至2021.7.11期间有资金支出;《2022年度下洋镇墩尾村委会集体资金使用预算方案》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但在预算通过之前即在2022.1.1至2022.8.18期间有资金支出”问题整改。

  2021年1月11日,下洋镇墩尾村召开第八届村民代表大会,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是:镇驻点领导、三委干部、全体村民代表。按照规定会议表决了:1、利用墩尾村委会每年收的集体资金的60%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及其他公益性事业;2、墩尾村委会利用每年收到的集体资金的40%用于作为墩尾村委会补充办公经费费用(含各类人员会议误工补贴、各村小组正副小组长、村务监督、两委干部每人每月补贴及村委会日常办公费用);经全体参会人员讨论一致表决通过同意使用以上方案,并此方案可以在本届中使用。墩尾村委会按2021年1月11日召开全体村民代表表决通过的方案使用至2021年7月;2021年7月下洋镇财政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集体资金使用,参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和借鉴其他乡镇做法,墩尾村委会需再次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对2021年1月11日所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进行细化,每年度制定预算清单方案,故墩尾村委会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2021年7月12日墩尾村委会集体资金使用预算清单方案》,并于2022年8月19日再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8月19日集体资金使用预算清单方案》。由于墩尾村委会资料员工作疏忽,在巡察期间没按时提交2021年1月11日的全体村民大会会议资料。墩尾村委会的集体资金一直按照在2021年1月11日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方案使用,而2021年度、2022年度的预算清单方案是为了让村民更加了解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分配。今后,我镇将加强学习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文件规定要求并严格执行。

  五、其他问题或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镇将以这次巡察发现问题自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查找问题的原因,修补制度漏洞,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4770070363;邮箱地址:下洋镇东华大道1号;电子邮箱:710175426@qq.com。


 

中共下洋镇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