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产生大量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臭氧等污染物,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影响群众健康,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绿色、健康的节日氛围,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倡议:

  一、践行文明风尚,共守烟花禁令

  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下列场所或者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 文物保护单位;(二)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结合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际,除上述区域之外,徐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如下:(1、北线:高速入口至长寿桥   约13327.5米。2、东线:长寿桥至伏波庵约3314.9米。3、南线:伏波庵至槟榔村约3355.4米。4、西线:槟榔村至高速入口约8408.5米)。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等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树立文明榜样,并影响和带动周边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绿色庆祝,守护蓝天白云

  倡导各位市民文明低碳过节,选择共赏节目表演、喜庆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美食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引领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三、携手共拒烟花,共创文明新风

  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大家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禁燃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劝阻身边的燃放行为,主动向相关部门反映禁燃禁放区域内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在全县形成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节日环境的安全和清洁。

  市民朋友们,烟花易逝、污染难除,衷心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践行文明过节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携手度过安全、环保、绿色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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