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下桥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下桥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农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镇直各部门:

  为充分落实我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增强保护古树名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现将《下桥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下桥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徐闻县下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下桥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全镇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根据《徐闻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022年徐闻县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对镇域内古树名木进行再补充调查和全面检查,对衰弱、濒危古树名木开展抢救性复壮,落实管护责任,打造“村树”文化,强化古树名木监管,推动全面保护、依法管理、科学养护,确保全镇每一棵古树名木留得住、活得好、长得美,有效保护我镇宝贵的古树名木自然资源。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资源补充调查。

  充分利用好我镇2003年、2009年、2017年先后三次的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成果,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组织林业技术力量,在全镇范围内实地开展一次对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补充调查以村(社区)、镇农场为单位,逐村、逐株进行调查登记,主要是查清古树名木的种类、数量,对古树名木的经纬度、树高、胸径、冠幅、海拔、坡向、坡度等因子进行每木调查实地实测,拍摄古树名木全景和局部特写照片,填写《古树名木调查表》。按照古树名木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及时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认定、登记、建档、公示等基础工作,树龄达到500年以上的树木定为一级保护古树,树龄300-499年的树木定为二级保护古树,树龄在100-299年的树木定为三级保护古树,建立全镇完整的古树名木补充调查档案与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

  (二)全面落实管护单位和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镇农场应结合实际,选择古树名木生存地归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村组干部担任管护人,落实古树名木日常管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古树名木长在家门口,守在眼光里。管护责任人要建立日常管护日志与养护档案,档案包括每年的养护计划、日常养护记录、抢救复壮方案及实施记录等。变更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经属地乡镇街道同意并报县绿委办备案后,办理养护责任转移手续,以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各村(社区)、镇农场需充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教训,增强保护古树名木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古树名木保护好管理好。

  (三)全面实行挂牌保护。

  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完善电子档案,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为全镇每株古树名木制作一张“身份证”标牌,并组织重新悬挂标牌,实行挂牌宣传、挂牌明示、挂牌保护。保护牌标明古树名木中文名称、学名、科名、树龄、保护级别、全省统一编号、公布单位、立牌时间等内容。扫描树牌上的二维码,即可知道该树的重要信息。各村(社区)、镇农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换挂牌工作,以良好的状态迎接今年林长制考核。

  (四)全面加强复壮修复。

  根据全镇古树名木现场检查情况,及时整理汇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召开专题研讨会议,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及拍摄照片,争取资金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有古树保护技术和经验的单位或专业队开展复壮工作。各村(社区)、镇农场对因树体明显倾倒、树下封闭性硬铺装、病虫为害、树体中空腐烂等原因致使生存状况堪忧、濒危的古树名木,及时进行树体支撑加固,拆除树下硬铺装或地面打孔、挖穴及铺设通气管,综合防治病虫害,树洞防腐消毒封堵,开展抢救性复壮;对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采取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有害生物防治、树体防腐修补、枝条整理、安装避雷针等措施,有计划地分步开展复壮工作,逐步恢复其长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要不断借鉴国内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与成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公司的合作,提升养护管理、抢救复壮的科技水平。

  (五)切实加强日常科学管护。

  坚持定期巡查与管护责任人日常管护相结合,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改善古树名木的生长条件和环境,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有条件的村落和具有文化、景观打造空间的古树名木,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文化旅游等项目,积极谋划围绕古树名木共建休闲广场、绿色廊道等绿地空间,采取图文并茂、围栏保护、支撑拉索、砌坎驳岸、植绿美化等形式,挖掘古树历史文化底蕴,实现一树一景。

  (六)开展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

  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湛江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保护管理职能,为古树名木生存抢占基本空间,对古树名木上悬挂的物品、古树名木周围堆放的有毒有害物品以及违章建筑物进行清理整顿,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等破坏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长环境的行为。各村(社区)、镇农场要增加巡查核查频次,依法严厉打击盗砍盗伐和非法采挖、运输、移植、损害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上报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相关工作考核范畴。各村(社区)、镇农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镇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立足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措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镇规划建设办统筹全镇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组建保护管理专家库,建立专家咨询组,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镇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办、应急管理办等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保护管理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徐闻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费用由古树名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抢救、复壮古树名木的费用,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可适当给予补贴。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认养、捐助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的管护,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将古树名木保护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相结合,以管护古树名木的方式履行植树义务。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村(社区)、镇农场应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高频次开展古树名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与古树保护文化,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意识,营造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徐闻县下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