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桥府发〔2022〕1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镇农场、中小学校、水库管理及相关单位:

  天气逐渐转热,每年炎热季节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溺水是造成青年和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要高度关注青少年儿童的暑假活动,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更多的给予关注关心,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各村委会、社区、镇农场、中小学校、水库管理及相关单位,要利用课堂、广播、微信群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管好自己的孩子,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三、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四、各村委会、社区、镇农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加大对河流、水库、水塘等水域的巡查力度,明确辖区水域巡防人员职责。在危险地带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和隔离栏,防止群众和学生在附近逗留和游泳。

  五、加大社会关注和共同监督。对于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水库、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青年及学生,要坚决抵制并劝阻。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寻求他人帮助或拨打电话报警,科学救援,切不可盲目施救。



  徐闻县下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