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徐闻县信访局:

        徐闻县2025年预算草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现批复你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请遵照执行并予以公开。

一、2025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情况(汇总部门本部及下属单位数据)

1.预算收支总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362213.09元,总支出,5362213.09元。

2.预算收入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分5362213.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元。

3.预算支出构成:基本支出2015049.01元,项目支出3347164.08元。

二、相关要求

(一)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按照均衡有序的原则,加大预算支出执行力度,着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人员类、公用经费要按时间进度支出;项目支出要提前研究,尽快制定资金支出方案,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并严格按照资金用途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稳步有序推进各项事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二)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以《预算法》为核心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增强执法守法的自觉性;健全内部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注重风险防控,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增强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增加津补贴和奖金项目。

(三)严格部门预算调整。各单位部门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因素需要进行调整的,需办理申报手续。具体程序是: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报告,说明预算调整的原因、内容等,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汇总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调整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及时向下属单位批复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请各部门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日(自然日)内及时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

三、开展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财预〔2021〕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8〕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精神,请各部门做好预算公开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