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信访局职能配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独立设置徐闻县信访局的批复》(湛机编办[2022]88号),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县信访局由在县政府办挂牌调整为单独设置,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徐闻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接受联席会议的直接领导,承担联席会议具体工作,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县信访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受理信访处理、复查、复核事项。
(六)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来网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八)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九)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正当权利。
(十)负责信访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