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城街道村(社区)“两委”班子届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工委〔2016〕52号

  关于印发《徐城街道村(社区)“两委”班子届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属机关单位:

  《徐城街道村(社区)“两委”班子届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徐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11月15日

  

 

徐城街道村(社区)“两委”班子届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十一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徐委办〔2016〕66号)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2014年换届以来村(社区)班子建设情况、“两委”干部履职情况和后备干部培养情况,确保2017年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考核,全面掌握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以来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增强村(社区)“两委”干部认真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明年村级组织换届“两委”班子配备提供参考依据。

  二、成立换届考核小组

  为切实加强全街道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街道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现成立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考核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宏攀(徐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韩世燕(徐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文庄(徐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陈明朗(徐城街道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

  陈天造(徐城街道经济办主任、纪工委副书记)

  陈心聪(徐城街道团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干事)

  周小磊(徐城街道党政办副主任)

  陈莲花(徐城街道纪工委委员)

  李冬晓(徐城街道民政助理)

  三、组织实施

  徐城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三、考察对象

  全街道村(社区)现任“两委”干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初至11月底。

  五、考核内容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徐闻县村(社区)“两委”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徐闻县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徐办发〔2011〕58号)、《关于做好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十一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徐委办〔2016〕6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如下六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包括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

  (2)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工作作风。包括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的情况;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包括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完成情况:任期承诺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实事项目、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

  (5)廉洁自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六、考核程序及办法

  考核按照动员部署、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的程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召开由村(社区)“两委”全体成员、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以及街道驻点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动员会由挂点的领导主持。

  (二)个人述职。由村(社区)“两委”干部向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述职述廉。

  (三)民主测评。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四)个别谈话。考核组根据各村(社区)不同情况,确定谈话对象,谈话对象约30人,对班子及其成员做进一步考察了解,同时听取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综合评价。(1)评分计算总分100分。村(社区)“两委”成员相互评分占15%;群众代表、党员代表对被考核对象评分占15%;街道驻点干部对被考核对象评分占15%;街道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评分占20%;街道班子成员对被考核对象评分占35%。(2)被考核对象考核总分达85分以上为“优秀”档次;75分—85分(不含85分)为“良好”档次;60分—75分(不含75分)为“合格”档次;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档次。(3)凡是评为不合格的被考核对象给予辞退。辞退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给予办理退休手续;不达到退休年龄的按相关程序给予办理辞退手续。考核组根据被考核对象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