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城街道推进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工委202021



关于印发《徐城街道推进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湛江市村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湛江市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2019年行动方案》(湛村办发〔20191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制定《徐城街道推进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徐闻县徐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324














徐城街道推进村(居)务公开“五化”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基层治理创新重大改革任务和《湛江市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行动方案》,根据湛江市村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湛江市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2019年行动方案》(湛村办发〔20191号)文件指导精神,按照街道党工委开展村(居)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的“五化”创建活动的有关部署,现就我街道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加强和完善我街道农村和居民社区治理,以“五化”创建活动为抓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力争100%村(社区)达到“五化”创建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街道村(居)务公开水平,充分保障村(居)民对村(居)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我街道基层民主建设,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

二、重要意义

村(居)务公开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推进村(居)务公开是保障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是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手段。近年来,我街道扎实开展工作,推动全街道村(居)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各村(社区)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村(居)务公开设施建设不健全、公开时间随意性大、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监督流于形式等。各村(社区)一定要充分认识村(居)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将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深化村(居)务公开的工作方向和具体要求。

  三、工作任务

  1.村(居)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按照“广东省农村(居)党务村(居)务公开栏指导模板样式”规定的建设标准进行公开栏升级改造,建成玻璃橱窗固定式公开栏,确保整体设置规范、版面设计统一;推进农村、居民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与村(居)务公开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和整合等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在村(居)民小组所在地增设村(居)务公开栏或者电子信息平台。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居)民小组也要在村(居)民小组所在地设置同样标准的组务公开栏,全面推进组务公开。

  2.村(居)务公开内容规范化。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范围,做好村(居)务公开草案编制工作,村(居)务公开草案需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名确认公开,确保程序合规。村(居)务公开内容做到全面、准确、详实,围绕村规民约、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财务管理、集体“三资”管理、基层自治组织成员选举、救灾救助和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使用管理等情况以及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村(居)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实行公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建议和投诉,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纠正问题和改进工作,确保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完整有效。

  3.村(居)务公开时间经常化。按照公开事项的性质,实行年度公开、月度公开、及时公开等公开类型;严格做到:涉及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实行每年公布一次,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公布;涉及财务、集体经济、政府专项资金等情况的事项,实行每月公开,在每月结束之日起10日内公布;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村(居)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及时公开,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公布。村(居)务公开事项要按照公开的方式保留相应的期限,公开栏的内容要保留不少于10日,涉及财务管理、集体“三资”处置及其经营管理、救灾救助等专项经费的数额及使用管理等情况要保留6个月以上;网络公开的内容保留期一般不少于1年。严格执行好村(居)务公开的时间规则,既要保证公开内容更新及时,也要保证公开时间和保留期限符合要求。

  4.村(居)务公开形式多样化。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除以公开墙、公开栏等基本形式公开外,还可以通过村(居)民会议、党员大会、广播喇叭、村(居)务简报、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实现涉农资金、惠农政策、社区动态、村(居)财务等村(居)民关心的大事小事,可以利用村(居)民常用的电话、手机等便捷方式查询。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网络等信息化手段,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在公共服务站设立查询点、电子查询机,已建立网站的村(社区)应实现网上公开,全面拓展村(居)务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覆盖面。

  5.村(居)务公开地点公众化。根据村(社区)的实际情况,选择村(居)务公开栏的建设地点,固定村(居)务公开栏选择在村(社区)的中心地带或人群集聚地建设,全天候开放,方便广大群众阅览、监督。选择在村(社区)“两委”办公地点建设的,则要在办公楼外建设,不能搞封闭式。如果村(社区)“两委”办公地点不在村(社区)的中心地带,则要另外设立若干个公开分栏,确保选址合理恰当,便民利民。

四、工作要求

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要与村(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精准扶贫、城市党建、村(居)务公开定点联系等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推动社会和谐、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的核心是村(社区)。各村(社区)要紧紧以本村(社区)实际情况为基础,强化落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规范要求,细化具体措施。街道党工委将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进行评估,力争100%村(社区)达到村(居)务公开“五化”要求。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街道党工委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不同条件的村(社区)作为示范点,培育一批高标准、多类型的先进典型。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分情况,分类指导,特别是经济薄弱、居住分散的村(社区),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整体上水平。

(三)严格标准,建立制度。各村(社区)要将“五化”创建活动列为每年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重要任务,以《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全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目录方案》(粤纪发〔200932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居)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4191号)等文件要求作为创建标准,升级改造村(居)务公开栏,建立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活动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民政办和组织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要加强财政保障,将创建活动工作经费和公开栏建设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压实本部门责任和落实任务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各级各有关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建立起党工委和办事处主导、组织部门统筹协调、民政部门组织落实、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村(居)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街道党工委要结合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前后的培训工作,加强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村(居)务公开工作。各村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强督促检查。街道组织办和民政办要对创建活动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督查,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有序、高效地开展。每年要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把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作为村(社区)干部述职和工作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实行年度述职、定期检查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