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履行程序要求 |
1 | 徐闻县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 徐闻县水务局 |
| 2021年12月 | 2021年3月,启动编制工作; 2021年7月,组织部门审查; 2021年10月,合法性审查; 2021年11月,提请县政府决策 |
2 | 徐闻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总体方案》(征送审稿)(第二版) | 徐闻县水务局 |
| 2021年6月 | 2021年1月,启动编制工作; 2021年3月,组织部门审查; 2021年5月,合法性审查; 2021年6月,提请县政府决策 |
备注:1.上列项目仅列了必须履行的决策程序。按规定应当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等决策程序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3.未纳入目录的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也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