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徐闻县水务局联系,地址:徐闻县红旗二路43号,邮编:524100;电话:487883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县政府及市水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机构改革后,我局三定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股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政务公开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我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旧条例相比,新修订条例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政府信息答复的期限修改为20个工作日,延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并且删除了原第十三条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限制条件。条例修订后,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学习,在实施后按新条例执行。
(三)2019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除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以外,我局还主动公开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视不够;
二是政务信息发布总量偏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制定一套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公开及时畅通,不断提升市监工作的透明度与影响力。
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徐闻县水务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