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曲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巧解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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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5日,刘某向曲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自己在镇上经营一小卖部,近期多次发现香烟及零钱接连失窃,经调查系邻居邓某所为,便向邓某提出赔偿,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产生纠纷,遂向曲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受申请后,调委会依法介入调解。经了解,该小卖部香烟及零钱失窃确为邓某所为,另外,发现邓某存在智力障碍,无稳定工作,其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在调解过程中,刘某认为自己损失较大,坚决要求赔偿5000元。邓某的亲属明确表示应要作出赔偿,但家里连保障基本生活都困难,实在拿不出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为打破僵局,调解员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调解,一是耐心向刘某解释邓某家庭实际困难,引导其从邻里关系和长远和睦角度考虑;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关规定向邓某家属释明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经多次劝导,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此次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激化,体现了基层调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理念,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调解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