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纠纷无小事,调解显温情

  2025年9月,下桥镇某村某组11户村民到下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反映,受台风强降雨影响,辖区内某水利工程周边区域排水不畅,导致他们22亩水稻田出现严重积水,部分农作物遭遇绝产,损失较大。由于损失成因涉及工程施工带来的间接影响,村民与工程方周某在补偿问题上产生较大分歧,矛盾持续升级,遂向调委会请求调解。

  接到群众请求后,调委会依法介入调解。为尽快妥善化解矛盾,调委会首先深入村组实地走访,全面核实受灾面积和损失情况,接着采取“背对背”方式,积极与工程方及村民沟通,分析本案中各方责任,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最后,采取“面对面”方式,组织多轮调解会议,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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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多轮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工程方周某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同意按每亩600元标准对受灾农户进行补偿,共计支付壹万叁仟贰佰元整。某村某组11户村民对此方案表示认可,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承诺今后不再因本次事件产生新的矛盾纠纷。

  此次调解工作充分体现了下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担当、快速反应、依法调解、暖心服务”的工作作风。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了村民合法利益,也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对调解机制的认可度和信任感,为辖区营造了良好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