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司法局贯彻落实“3+3+3”工作体系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
司法行政视频会见是指通过远程视频开展监狱(戒毒)单位会见、探访以及亲情帮教等。在辖区司法局(徐闻县司法局)就可以实现与在押服刑人员“面对面”视频通话,解决因路途遥远、家境贫困、工作繁忙以及老、幼、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服刑人员亲属到现场会见的难题。远程视频会见惠民、便民,做到网络“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千里亲情一线牵,网上会见“零距离”,为亲情帮教开辟新渠道,强化亲情感召作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如需申请远程视频会见,须先预约。操作指南如下:
预约会见方式一:现场预约(所有首次申请的,均须到现场办理)
(联系方式:0759-4813011,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庆东路20号徐闻县司法局4楼视频会见室)
亲属、监护人向县司法局首次提出视频会见申请的,应当说明服刑(戒毒)人员所在监狱(戒毒)单位名称,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服刑(戒毒)人员关系的证件、证明,进行实人认证后办理申请手续。如不在同一户口簿的亲属,应提供户籍部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预约会见方式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非首次申请,详见下方流程图)
申请预约及会见注意事项:
1.亲属、监护人办理视频会见申请手续,可由其中一人或委托他人办理。到县司法局办理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其他申请会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的,须实名注册,并实名登记申请会见人员的基本信息。
2.视频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25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疫情期间不超过4人)。一次视频会见折抵1次现场会见(探访)。
3.预约申请经监狱(戒毒)单位审核批准后,会见人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监狱(戒毒)单位确定的会见时间前(一般提前15分钟),到达县司法局4楼视频会见室办理会见手续。因故变更会见时间、会见人的,应当提前告知,并重新办理预约申请手续;无故迟到或爽约的,当月不再安排视频会见。
4.会见人应当服从视频会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司法局可以不予安排或者取消会见,并经市司法局批准、报省司法厅备案,视情节在1至3个月内暂停会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携带危险品或管制物品,有暴力倾向的;(2)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秩序或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的;(3)大声喧哗、举止不文明,经工作人员劝阻不予改正的;(4)呈现醉酒状态的;(5)有明显精神病症状的;(6)易突发重大疾病或引发猝死的;(7)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会见室的;(8)多次无故迟到或爽约,情节严重的;(9)不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管理规定的。
5.视频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戒毒)单位或县司法局应当立即中止会见,对服刑(戒毒)人员按照相关考核奖罚规定进行处罚;经市司法局批准、报省司法厅备案,对会见人可以视情节在1至3个月内暂停视频会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2)使用隐语、暗语或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的;
(3)谈论有碍服刑(戒毒)人员改造戒治或涉及监狱(戒毒)
单位保密内容的;
(4)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像)设备的;
(5)其他违反会见、探访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