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魏女士向迈陈司法所反映,称其丈夫李某某和陈某某、张某某(陈某某的妻子)等人在建筑工地搬运红砖,李某某和张某某在搬砖过程中出现事故受重伤。事发当天,张某某和李某某被紧急送往市的医院接受治疗,由于经济拮据,无力承担治疗费用,于是陈某某及魏女士向我所求助。
由于案件紧急,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涉案当事人孙某某(建筑屋主)和刘某某(包工头)到司法所展开调查。据了解,孙某某因需建造其位于龙潭村的房屋,将工程承包给刘某某,而陈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均为该建筑工程的工人。2023年11月28日,当事人陈某某、张某某和李某某在搬运红砖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吊机导致张某某和李某某从三楼坠下致重伤,后双方均送往市医院治疗。在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对责任的分担存在很大争议,同时,由于李某某与张某某仍在接受治疗,其二人的医疗费无法计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本着人命为大的宗旨,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暂时不分担责任,由孙某某与承包方刘某某先借款12万给李某某及张某某治疗,待李某某及张某某治疗完毕后再进行调解或诉讼的调解方案。各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魏女士与陈某某得到借款,解决了燃眉之急,让李某某、张某某二人得以继续治疗。
2023年12月6日,因李某某病情严重,其家属希望将其带回家乡治疗,为此魏女士、陈某某、孙某某、刘某某四人到龙潭村委会在村干部与驻点法律顾问李众律师的主持下参与调解,调解无果后于2023年12月7日再次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为尽快化解矛盾,避免纠纷激化,调解员从法律出发,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为依据,分析各方在本次纠纷中各自存在的过错与责任等,最后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涉案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某赔偿李某某20万元;孙某某赔偿张某某2万元,赔偿李某某3万元。四位当事人最后同意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来源:徐闻县司法局迈陈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