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某村村民甲到城北司法所反映一起因合作经营产生的经济纠纷。2021年,村民甲与村民乙两父子协商,同意村民甲出资十几万元,以合伙方式入股其父子在城北乡经营的一家废铁加工厂。后因村民甲与村民乙的儿子在外欠下债务,两人变卖了废铁加工厂的部分物资和设备用来还债,导致废铁加工厂无法继续经营,双方因退股资金引起纠纷。
城北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前因后果之后,为尽快平息纠纷,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城北司法所调解。
调解时得知,村民乙此前答应向村民甲支付12万元,作为村民甲退出废铁加工厂经营的条件。但是,村民乙只支付了5.5万元给村民甲,剩余6.5万元迟迟没有支付,村民甲要求村民乙当天必须把6.5万元给他。村民乙听后解释道,自己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加工厂经营困难,资金紧缺,才迟迟未能把余款给村民甲。
工作人员在充分听取两位当事人的陈述后,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用法律讲释并劝导双方相互理解,各退让一步。村民甲考虑到目前废铁加工厂经营困难,村民乙确实难以立即支付余款,于是同意林某在2024年春节前再付清所欠的款项。
当事人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了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一场经济纠纷得到了化解。
来源:徐闻县司法局城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