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2024年6月27日接县道安办《关于开展头盔质量专项检查的函》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组织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股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商家销售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否有取得CCC认证及认证标志是否真实有效,头盔是否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和产品合格证。另外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进货验收查验制度落实不完善问题的经营主体,现场督促其整改。
(陈伟义副局长带队开展头盔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3C认证等知识向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现场发放并督促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消费提示》,要求各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建立健全并认真登记进货及销售台账,不得销售标识信息不全、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本次行动,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专项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3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发现1家经营主体销售无CCC强制认证标志摩托车安全头盔,并现场扣押一批无CCC强制认证标志摩托车安全头盔,目前案件正在立案查处中。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保民生”原则,持续加强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