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消除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4月29日,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股联合质量监管股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辆铭牌、外观、车用蓄电池与说明书、合格证、3C证书不相符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及做好进货凭证留存、销售记录登记等。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还向经营者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严格自查自纠、完善进销货台账、杜绝私自调速、非法改装加装行为,引导经营者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意识,自觉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本次行动,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扣一批销售无3C认证头盔,暂未发现销售非标电动车和非法改装电动车等行为。
下一步,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覆盖排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